水寨乡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0-6-17_A/2017-07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3-02
水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寨乡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水寨乡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寨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水寨乡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区政府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水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情况
(一)2016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6年我乡冬季低温、春季干旱(干旱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受气候和山地地形因素的影响汛期多大雨、暴雨和单点性大暴雨造成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据统计全乡共发生地质灾害4起,其中房屋后阴沟坍塌2起、路边挡墙倒塌3起、房屋墙体出现开裂5起、房屋后滑坡3起,房屋后滑坡造成房屋毁灭2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二)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1. 地质灾害预计
我乡地质灾害具有雨季多发性、分布普遍性、灾害共生性特点。2017年地质灾害高发期预计为6月—10月。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为主。在山原、台地、断陷盆地、谷地等地貌单元交接部滑坡、泥石流相对密集;崩塌、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学校、居民住宅点、矿区。
2. 重点危险区、段预测
(1)新路村:笋箐二组滑坡;花家组滑坡滑坡重点防治区。
(2)上江边村:寨头组;中寨组;双大门组滑坡防治区。
(3)水沟村:花红树组坑子滑坡;吊水组;熊洞组滑坡;熊洞组柳树滑坡;滑坡组滑坡防治区。
(4)棕元村:外四川组滑坡;夺才山组;大河坡组;哨底组,大洼子组滑坡防治区。
(5)海棠村:平地组滑坡;白家坟组滑坡防治区。
(6)太元村:罗锅底组滑坡;桃子洼滑坡;干塘组滑坡防治区。
(7)摆菜村:摆菜滑坡防治区。
(8)洼子田村:新房子组滑坡;龙塘组滑坡防治区。
(9)水寨村:水寨一组不稳定斜坡防治区。
(10)平坡村:水霁公路滑坡防治区。
3. 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路段预测
(1)水霁公路平坡段。
4.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主要非煤矿山危险区有:水寨乡水箐凹沙石矿区、水寨乡天井铺林场矿区、水寨乡大黑垭口粘土矿区、水寨乡白砂水矿区。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
(一)水寨乡地处隆阳区东北部,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境内山峦重叠,壑谷错纵。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6个其中25个滑坡点、1个不稳定斜坡。受山地地形因素和居住方式的影响辖区内居民多伴山建房且居住分散。汛期一些老房屋受降雨的影响房屋墙体易出现开裂;一些新建房屋的后屋面由于新开挖植被覆盖率低土质松软,受降雨影响易受到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威胁。
(二)受地质条件的影响辖区内多建筑石料灰岩。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共计3个,均为露天开采,由于开采区开采面坡度过高汛期山坡时常出现掉块、堕落、小塌等现象;2012年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缅油气管道由辖区内经过,一些地区山坡受施工的影响开挖面坡度大且开挖面裸露无植被覆盖,汛期在雨水的冲击下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2017年我乡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乡气候特征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对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情况分析,确定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5日——10月15日。
四、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部门、各村委会要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站在执政为民、对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应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在乡政府防灾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所,郭玉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2、副组长:负责发布本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国土所、应急工作组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3、国土资源所:负责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财政所负责物资保障、民政办负责灾民安置、卫生院负责伤员救护、中小学校长负责学校地质灾害监测和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干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组织实施单位。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每年汛期要对辖区内已确认的灾害隐患落实监测责任人及具体执行监测任务的监测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要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具有通讯工具的人担当,对选定的监测人员,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使其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根据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存在隐患的具体情况,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做到“三到位”。
“四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要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2)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人,保证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每天的信息沟通、反馈。
(3)险情巡查制度:对已知隐患点,监测负责人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监测人做好相关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对客观上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人口居住区附近地域,每个村要确定一至二名巡查人员在汛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新隐患要及时采取监测措施并向政府组织和国土部门报告。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一旦灾害发生,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尽快逐级上报,对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乡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三到位”: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方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放案,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三)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乡国土资源所、乡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乡公路交通管理部门、非煤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汇报。
各村民小组要充分发动群众,在汛期中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村卫生所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工作,布置专人负责。
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隐患、有效化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乡国土资源所、乡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乡公路交通管理部门、非煤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重点防范期内,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要做好监测台账,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四)严格搞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村民小组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建的项目。督促辖区内3个非煤矿山企业、水电设施管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其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并与乡人民政府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及早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完成治理,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来不及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乡国土资源所、乡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乡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辖区内中小学、非煤矿山企业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及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破除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并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治意识。同时要严格控制破坏环境的开发项目,坚持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于村庄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各村委会要督促各自然村制定村规民约,对私自挖砂取土采石行为加以禁止,加强监管,发现及时举报,防止因私挖滥采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
(六)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当各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后须立即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隔离栏,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七)加大投入,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
1、落实群测群防经费
乡人民政府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切实对每个灾害隐患点建立观测设施、配备报警器材(锣鼓),补贴群测群防网监测人员,确保监测预警和巡查工作落到实处,经检查未建立观测设施未配备报警器材的、监测和巡查无记录的,将取消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
2、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乡人民政府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在地质灾害高发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村民委员会应积极号召责任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积极参与针对地质灾害的预警、紧急避险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预定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临灾应对能力,树立正确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科学的防灾常识。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经排查,我乡2017年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防灾责任人马占军水寨村支书、马彬梁棕元村支书、马义聪新路村支书、万自周洼子田村支书、周洪光平坡村支书、杨明生上江边村支书、杨国进太元村支书、杨春永海棠村支书、金尚同摆菜村支书、仇琳美水沟村支书。
(二)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防灾责任人由相应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责任人由隐患点所在路段道班负责人落实。
(三)中小学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中小学校长担任,监测责任人由学校指派。乡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四)各水利电力设施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各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该管理部门指派,乡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五)各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担任,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由该单位指派,乡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六)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企业法人担任,监测责任人企业指派。乡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水寨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