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一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0-6-12_A/2016-1231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4-14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 山 市 财 政 局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保 山 市 体 育 局
保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宣通〔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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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一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文广局、扶贫办:
现将《保山市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一批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保山市体育局 保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印发
保山市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第一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中宣部决定,由中宣部牵头,会同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共同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在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每个乡镇,选取一个村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保山市纳入第一批示范点建设的村共计52个(名单详见附件),为确保2016年10月底前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国办《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省委《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5﹞36号)的安排部署,落实中宣部“基层工作加强年”工作和省委宣传部要求,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统筹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力量,坚持导向、以人为本,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因地制宜、确保实效,切实抓好国家“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保山示范点建设工作,巩固提升保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我市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在宣传教育群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导向、以人为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要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着眼提高基层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以设施建设为基础、内容建设为核心,突出思想引导、道德教化、文化熏陶、增强体质。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示范点建设要与农村 “小广场大喇叭”项目、与“整乡整村推进”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与特色文化村建设相结合,将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农技推广、科学普及、卫生计生、民政服务、体育活动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拓宽资金供给渠道,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捐助等方式参与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
因地制宜、确保实效。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民族习俗,充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资源,注重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创新。明确县乡村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建管用有机结合,确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三、建设内容
严格按照“七个一”标准推行,主要包括:一个文化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左右);一个文化活动室(90平米左右);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1套音响设备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桌,1套体育健身器材)。
四、资金投入
列入示范点的每个村,投入资金总盘子为26万元,其中:1、中宣部补助8万元;2、文化部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器材配置);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广播器材配置);4、国家体育总局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设施器材配置);5、省级配套9万元。
文化活动室一般不新建,采取盘活存量(如利用闲置中小学校舍等)、调整置换等方式解决,凡是现有条件能够满足需要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宣传栏可以利用文化活动室外墙建设。
各县区要以县区为单位,做好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要积极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捐助等方式,参与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
五、工作步骤
(一)2016年3月—4月:宣传发动阶段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协调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各县区、各单位职责分工。各县区要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2016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阶段
由各县区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规划、住建、文广体等部门参与,组成工作组对本县区纳入“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的村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按照一村一方案的要求制定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最终形成各县区的总方案。
(三)2016年6月—10月: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区委宣传部组织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宣传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项目建设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10月底示范点建设的全部完成。
(四)2016年11月:评估验收阶段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照中央和省级标准进行项目验收评估。同时,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准备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保山市“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山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光俊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宗华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办、市文产办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产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市文产办主任杨杰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文产办、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宣传科、文教科、市文明办、市文产办相关业务负责人,市文广局、市体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县区根据实际成立由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县区长为副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参加,统筹开展工程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统筹抓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的规划、建设、验收、管理等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明确总体思路、实施方案、工作举措和时间安排。
各县区具体承担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责任,建立运行机制,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管理。
各县区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具体落实示范点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审定批准村支委和村民委员会(简称村“两委”)制定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具体方案,方案要突出特色和亮点。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的验收评估工作,对每一个示范点形成验收评估报告。负责指导村“两委”制定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使用办法。
村“两委”承担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的主体责任,负责提出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具体方案及使用办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配合落实建设任务。安排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明确开放时间,自觉做好服务。可通过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好、管好、用好。
(三)加强监督指导。由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围绕“有阵地、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有机制”的工作目标,实施绩效评估,积极听取村民意见,加强督查指导,不断完善工作。建设进展和管理使用情况要与建设资金的安排下达挂钩。各县区要细化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于2016年10月前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试点任务完成后,各县区要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委宣传部。
附件:保山市纳入第一批示范点建设村名单
附件
保山市2015年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村名单
序号 |
县名称 |
乡镇名称 |
示范村名称 |
1 |
隆阳区 |
潞江镇 |
新寨村 |
2 |
芒宽乡 |
新光村 | |
3 |
蒲缥镇 |
蒲缥社区 | |
4 |
水寨乡 |
海棠洼社区 | |
5 |
西邑乡 |
乌马村 | |
6 |
辛街乡 |
下庄村 | |
7 |
杨柳乡 |
杨柳社区 | |
8 |
板桥镇 |
小永村 | |
9 |
丙麻乡 |
丙麻社区 | |
10 |
汉庄镇 |
永铸社区 | |
11 |
河图镇 |
魏家村 | |
12 |
金鸡乡 |
育德社区 | |
13 |
瓦渡乡 |
大坪村 | |
14 |
瓦房乡 |
上寨村 | |
15 |
瓦马乡 |
小水井村 | |
16 |
瓦窑镇 |
磨房村 | |
17 |
施甸县 |
摆榔乡 |
大中村 |
18 |
木老元乡 |
哈寨村 | |
19 |
仁和镇 |
五楼社区 | |
20 |
水长乡 |
小官市村 | |
21 |
太平镇 |
莽林社区 | |
22 |
甸阳镇 |
沙坝脚社区 | |
23 |
何元乡 |
莽王村 | |
24 |
酒房乡 |
垭口村 | |
25 |
旧城乡 |
旧城社区 | |
26 |
老麦乡 |
太和社区 | |
27 |
万兴乡 |
东安社区 | |
28 |
姚关镇 |
蒜园社区 | |
29 |
由旺镇 |
永福社区 | |
30 |
龙陵县 |
龙江乡 |
弄玲村 |
31 |
龙新乡 |
勐冒村 | |
32 |
木城乡 |
乌木寨村 | |
33 |
平达乡 |
河尾村 | |
34 |
碧寨乡 |
天宁村 | |
序号 |
县名称 |
乡镇名称 |
示范村名称 |
35 |
龙陵县 |
腊勐乡 |
长箐村 |
36 |
龙山镇 |
董华村 | |
37 |
勐糯镇 |
勐糯社区 | |
38 |
象达乡 |
赧洒村 | |
39 |
镇安镇 |
大坝社区 | |
40 |
昌宁县 |
大田坝镇 |
文沧村 |
41 |
鸡飞镇 |
鸡飞村 | |
42 |
漭水镇 |
河尾社区 | |
43 |
田园镇 |
新城社区 | |
44 |
翁堵镇 |
翁堵社区 | |
45 |
更戛乡 |
打瓦村 | |
46 |
耇街乡 |
土皮太村 | |
47 |
卡斯镇 |
广邑村 | |
48 |
柯街镇 |
联合村 | |
49 |
勐统镇 |
长山村 | |
50 |
湾甸乡 |
大城村 | |
51 |
温泉镇 |
下六甲村 | |
52 |
珠街乡 |
谷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