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70-6-30/2016-123101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7-28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

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文件的通知》(保组通〔201660号)要求,经乡党委同意,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清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沈国兵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耿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靖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陈德华乡党委副书记

        周忠明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顺红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侯国郑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立文  乡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副书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余晓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金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长

        金加达  水寨司法所所长

            水寨乡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办,由杨国波同志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二、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本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本届任期内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党员;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1.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2.人大代表中的党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3.政协委员中的党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4.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5.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三、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1.认真梳理信息。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上述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排查清理的重点问题,登记人员信息,分类梳理汇总,形成人员名册(见附件,表一至表五)。
  2.甄别人员身份。根据梳理的人员信息,甄别核实相关人员的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身份等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综合报告情况。各党(总)支部汇总相关情况,并于730日前将人员名册报水寨乡组织办,若无此类人员,应在表格“姓名”栏填写“无”后报组织办,组织办汇总后上报区委组织部。
  四、排查清理的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排查清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职,严格依规依纪办事,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
  2.准确把握政策。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单位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排查清理的有关文件、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201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