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水寨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水寨乡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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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70-6-02_Z/2016-1228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5-15
水发〔2016〕72号 签发人:沈国兵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水寨乡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现将《水寨乡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水寨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5日
水寨乡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活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规范工作程序和日常管理,强化安全稳定保障机制,提高建设平安水寨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平安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以全面深化平安水寨建设为重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集中宣传,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安全的投资环境、和谐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统一筹划,密切协作,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地做好全乡平安法治建设的宣传工作,以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提高综治法治工作绩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广大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营造更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领导机构
组 长:沈国兵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耿 昱 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
王 靖 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陈德华 乡党委副书记
王立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金勇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兰 俊 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金加达 司法所所长
乔 木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周忠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晓黎 副乡长
陈 嫄 副乡长
胡凌云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雪萍 农科站站长
马选国 水利站站长
李加全 畜牧兽医站站长
郭玉柱 国土所所长
姚玉春 中心小学校长
张国祥 中学校长
杨鸿敏 卫生院院长
付冰妍 综治专干
社管综治委员会及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王立文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冰妍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1.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乡党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一系列文件精神,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一把手”责任制,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工作情况。
2.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和995关爱 “三留人员”服务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3. 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通过推动落实基层和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等方式,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努力实现“集小安为大安”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4. 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综治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做法和经验。
5. 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社会治安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政法综治现代化,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6. 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落实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的做法和经验。
7.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执行“21315”工作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8. 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促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做法和经验。
9. 政法部门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的成果,以及广大政法干警勇于奉献、忘我牺牲,现身政法事业的感人事迹。
10.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11. 平安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
(二)宣传的重点部位和对象
1. 集镇重点宣传部位是:乡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医院、社区、集市、宾馆、商店、车站和交通沿线。宣传重点对象是:机关干部、企事业员工、教师、学生、医生、护士、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外来流动人员。
2. 农村重点宣传部位是:村委会、学校、卫生室、村组等人员集中区域、店铺、车站和交通沿线。宣传的重点对象是:村组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医护人员、村民、个体从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份):各村(社区)、乡综治委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社区)、本部门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并于5月20日前将宣传方案、宣传素材和宣传重点报乡综治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份至11月底):各村(社区)、乡综治委成员单位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三)半年总结阶段(6月份至7月上旬):各村(社区)、乡综治委成员单位结合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情况,总结上半年宣传活动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宣传重点,7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乡综治办。
(四)巩固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各村(街道)、乡综治委成员单位根据前期宣传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并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5日前将全年宣传活动整体情况报区综治办。
四、宣传形式、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充分利用“主题月”开展集中宣传。根据市、区综治委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主题月”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要结合乡直有关部门“主题月”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
1. “安全生产”主题月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牵头单位:乡安监站
参与单位:乡直各有关部门(由牵头单位确定)
宣传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展示我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取得的成效。
2. “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法治水寨建设”主题月
活动时间:2016年7月
牵头单位:乡司法所
参与单位:乡直各有关部门(由牵头单位确定)
宣传重点: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
3. “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主题月
活动时间:2016年8月
牵头单位:乡派出所
参与单位:乡直各有关部门(由牵头单位确定)
宣传重点: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社会治安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政法综治现代化,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4. “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隆阳建设”主题月
活动时间:2016年9月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参与单位:乡直各有关部门(由牵头单位确定)
宣传重点:展示我乡推进“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995关爱服务“三留人员”试点工作,以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深化平安水寨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5.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主题月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配合单位:乡直各有关部门(由牵头单位确定)
宣传重点:展示我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执行“21315”工作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6. “公正廉洁,执法为民”主题月
活动时间:2016年11月
牵头单位:乡党政办
配合单位: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宣传重点:展示政法机关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民工作取得的成效,展示政法战线先进典型人物和英雄模范事迹等。
(二)报送宣传稿。由乡综治办用既有栏目开展宣传。各单位、各部门主动组稿,报道开展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活动情况以及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三)多种形式宣传。结合实际,各村、各单位运用标语、横幅、戗牌、宣传栏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
(四)书写宣传标语。各村组织书写墙体标语进行宣传,村固定标语不少于2个。并在各村的综治、法治宣传栏开展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宣传。
(五)网络宣传。利用微博或论坛定期发布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控、服务民生、系列平安创建、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及其典型事例等涉及公众安全感的群众关心的问题,吸引广大网民参与互动;运用“6995”信息发送宣传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
(六)发放平安知识宣传问卷和法治建设调查问卷。平安知识宣传问卷主要围绕公众安全感设计宣传内容,正面为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反面为平安小知识;法治建设调查问卷主要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设计宣传内容。各村发放到村全体家庭;事业单位发放到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发放到全体学生,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并请家长在知晓平安小知识后,如实填写卡片正面调查问卷内容,签字后交学生带回学校。问卷回收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以学校为单位集中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将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到综治法治工作的全局中统一筹划,明确责任人,并主动协调好宣传工作与其他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原则,发挥宣传工作在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活动中的正确导向作用。各单位应注重把握宣传工作的总体导向,多宣传报道积极、向上的内容。
(三)实行宣传工作的督查、考核奖励制度,确保全乡宣传工作取得成效。乡综治办将对各村、乡直各单位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考核。督查情况和考核结果将与年终综治检查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