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水寨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0-6-02_Z/2016-12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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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3-10
水发〔2016〕16号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乡直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水寨乡关于加强乡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水寨乡关于加强乡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的
实施方案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组联发〔2016〕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乡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目标,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九严禁”、市委提出的“十严禁”村(社区)换届纪律要求为核心内容,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努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重在预防,教育在先。坚持预防在先,把动议、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之于有效监督之下;坚持教育在先,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坚持警示在先,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二)坚持纠防并举,严查快办。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从严从快,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三)坚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以铁的纪律把中央、省委和市委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要求落在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换届纪律规定必学。各党(总)支部要加大正面教育力度,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及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了解干部政策,深入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乡党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为主题,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为主要内容,根据换届工作进展,各村(社区)要组织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候选人、工作人员观看《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乡党代会前,将组织代表、委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向代表、委员函送“九严禁”、“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附件1),区换届工作指导组负责收回,并统计汇总测评结果。村(社区)换届选举时,向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函送“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换届风气测评表》,乡换届工作指导组负责收回,统计汇总测评结果上报区委组织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深、学透换届政策文件及换届纪律规定,熟悉换届工作流程,严格把握工作要求,严守换届纪律规定,推动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二)换届纪律规定必谈。区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将与乡党政正职、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专题谈话;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将与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专题谈话;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将与乡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班子成员、村(社区)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专题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村(社区)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谈话,谈话记录表(附件5)与3月20日前交乡组织办。谈话人要提醒、告诫、教育督促谈话对象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带头贯彻落实 “九严禁”、“十严禁”纪律规定,同时,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作出不为他人提拔重用、谋取职位说情打招呼,不干预下级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等口头承诺。
(三)遵纪承诺必签。乡党政正职、换届选举候选人将向区委作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承诺;乡纪委书记将向乡党委、区纪委作出严格履行换届风气监督责任的书面承诺(附件3);组织委员将向乡党委、区委组织部作出严格履行换届风气监督直接责任的书面承诺(附件4),乡领导班子成员将向乡党委作出承诺;各村(社区)要组织“三委”成员、换届选举候选人签定承诺书(附件2),作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承诺。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向党(总)支部和乡党委作出严格履行换届风气监督责任的书面承诺(附件3)。承诺书于3月20日前交乡组织办,并在村务公开栏等媒体上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四)考察对象档案必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全面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乡党委要对继续提名和新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档案造假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不得提交党委讨论决定。
(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高人选质量,乡党委继续提名和新提名人选都要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项为5项,即: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持有的房产,投资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非上市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等。区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与住建、国土、工商、外事、公安、银行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召开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会议,建立健全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为抽查核实工作打牢基础。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报告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六)廉政意见必听。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要作出结论性评价,党组织书记要签字。要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秉公用权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要听取纪检、检察、审计、公安、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的意见,同时,书面征求纪检、检察和审计等机关的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乡党委讨论决定;对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影响期已满的,将从严掌握。
(七)财务资产必清。严格落实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面开展村(社区)财务清理和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现金必清、账户必清、票据必清、资产必清、资源必清。审计结果要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未经离任审计的,一律不准参加选举。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严肃换届期间财经纪律各项规定,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严禁借换届选举之机,突击花钱分物和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违纪违规行为必查。进一步完善“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乡党委将通过基层综合服务平台、6995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75-3139711)、来信来访地址(来访地址:隆阳区水寨乡党政办)。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将及时接听、接待、登记,提出转办或查办建议。实行换届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换届一开始,各村(社区)需每天对乡党委报告换届受理举报信息情况和举报问题,乡纪委、组织办每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受理换届举报信息情况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进度。建立立项专办制度,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优先办理、快查办结,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乡纪委、组织办、民政办对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将在考察任务结束前调查核实办结。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形成整体合力。各村(社区)党组织必须站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和把关责任,从一开始就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及时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进行专题研究、专题安排、专题部署,切实做到与换届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乡纪委、组织办将严格监督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区委组织部将会同区纪委、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组建巡回督查组,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乡村(社区)换届风气、换届期间选举工作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三)建立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出现“带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责。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党组织要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规定和警示教育案例印送至参与换届有关的党员干部和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要以“严肃换届纪律、解读换届政策、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舆论管控”为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宣传,传递换届选举正能量,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要通过基层综合服务平台、6995平台、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换届工作政策法规,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参与监督。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换届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乡党委决定,传播谣言、发布不实消息、造谣诬告他人的,要严肃查处,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