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

索引号
01525777-3-/2022-021702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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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2-17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宽乡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创建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单位

现将《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2216日        

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

 

为切实做好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相关工作,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1109号)及区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有关精神,结合芒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东河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二、创建目标

创建工作于20222月正式启动,通过示范创建,力争到20229实现全范围内所有村(社区)全部创建成为隆阳区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三、创建范围

勐古村、西亚社区、芒龙村、新光村、芒宽社区、平田社区、吾来村、敢顶社区、烫习村、空广村、打郎村、勐林村、大门坎村、芒合社区、花岭村

四、创建内容

深刻领会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科学内涵,以建设生态宜居村(社区)为重点,突出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村风文明重点内容,完善公共基础,提升人居环境,让青山绿水成为村(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促进生态宜居,推动乡村振兴。

五、创建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2月至331)。制定《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梳理完善创建内容,细化创建流程,编制创建申报表、自评表等准备工作。

(二)全面工作阶段(20224月至20229)。乡相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测评分90分达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开展申报及审批命名。

(三)申报材料编制上报阶段。202223月提出申报村(社区)名单,49月开始申报示范村(社区)创建,确保创建率达100%。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各村(社区)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申报材料编制上报。各村(社区)在申报时需提交申报资格情况说明、申报审批表、自评表、创建工作报告并准备好台账资料,创建工作报告应包含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主要内容和措施、存在问题、取得的成效等;台账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创建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四)考核验收阶段。村(社区)的家庭示范创建率达60%以上的,向乡领导小组进行申报,乡领导小组组织初验,验收达标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宣传、水务、住建、自然资源、林草、民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复验,验收达标后,报区人民政府复核审议通过,经审议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由区委、区政府命名为“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邮箱:mangkuan@126.com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二)严格对标,全面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对照评比标准,逐条对照,固强补弱,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大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载体、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不断总结经验,推介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通力合作,确保成效。乡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统筹资金和项目安排,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切实加强对村(社区)日常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推进创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流程

3.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申报资格情况说明

4.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申报审批表

5.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评分标准及依据

6.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自查评分表

7.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初验评分表

8.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复验评分表

 

 

 

 

 

 

附件1

 

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

 

      陈玉佳   乡党委书记  

            李永先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组长杨智斌   乡党委副书记

    杨国华   乡党委委员乡长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角剑男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福道   副乡长

     员:     乡财政所所长

朱梦杰   乡党政办主任

余德元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雪刚   乡村规办主任

吕正聪   民政办主任

高泰平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蒙德亮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海嫱   乡妇联副主席

朱绍祥   乡水管站站长

字学振   芒宽工商所所长

陶晓昀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杨雪源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乡环保干部

秦成林   乡公路管理所干部

杨永维   乡宣传专干

15个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余德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流程

 

第一步:村(社区)申报

村(社区)向乡级进行申报。材料需提供:申报资格情况说明(3份)、申报审批表(3份)、自评表(3份)、创建工作报告(1份)。

第二步:村(社区)初验

收到村(社区)申报后,乡领导小组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农业中心等部门进行初验,验收达标后向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材料需提供:村(社区)申报请示(3份,其附件包含各村创建工作报告)、申报资格情况说明(3份)、申报审批表(3份)、自评表(3份)、初验评分表(3份)。

第三步:区级复验

收到乡镇(街道)申报后,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住建等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复验,验收达标后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区委、区政府审议。材料需提供:申报请示(1份,其附件包含各村创建工作报告)、申报资格情况说明(1份)、申报审批表(3份)、自评表(1份)、初验评分表(1份)、复验评分表(1份)。

第四步:上报区委、政府审议

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下发命名“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文件

第五步:授牌

对命名的“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进行授牌


附件3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

申报资格情况说明

 

经自查,XX村(社区)XX村(社区)已具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基本条件:

(一)本村(社区)的家庭示范创建率达60%以上。

(二)农村人居环境达到Ⅰ档标准。

(三)行政区域内的资源开发符合生态文明要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深入人心,村风文明,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六)优秀的传统农耕文化得到传承,村级组织健全、领导有力、村务公开、管理民主。

 

                            主要领导签字: 

                            XX村(社区)委员会

   XXXXXX


附件4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申报审批表

名  称

芒宽乡  村(社区)   村(社区)

负责人姓名

及电话

 

示范村(社区)概况

 

 

 

 

 

 

三年内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情况

 

 

 

 

 

 

 

 

 

 

 

 

 

创建

工作

情况

 

 

 

 

 

 

 

 

 

 

 

 

 

 

 

 

 

 

 

 

 

 

 

创建

工作

情况

 

 

 

 

 

 

 

 

 

 

 

 

 

 

 

 

 

 

 

 

 

 

村(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创建村(社区)领导小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评分标准及评分依据

序号

指标

测评标准

评分依据

分值

牵头单位

1

准入

条件

村(社区)的家庭示范创建率达60%以上

命名文件

一票

否决

妇联

2

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和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文字整改现象,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部门开具证明

乡环保、乡水管站

3

辖区内积极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未发生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因环境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恶劣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开具证明

乡环保

4

组织领导(共8分)

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1分),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方案(1分),有专人负责(1分)。

工作计划、方案等

3

乡农科站

5

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1分);每季度至少研究1 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5分、共2分)。

研究工作的会议记录、照片

3

乡环保

6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每年组织2 次以上相关文件及环保知识专题学习(11分,共2分)

专题学习会议记录、照片

2

乡环保

7

河流治理(共24分)

其他村(社区)做好辖区内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人(1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1分)。

工作方案、整改台账等

2

乡水管站

8

其他村(社区)扎实完成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及各类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重点投诉举报问题、一般投诉举报问题、下沉交办问题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推进。(10分:未完成1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乡环保、乡水管站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10

乡环保、乡水管站

9

村级河长巡河率100%,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未出现问题整改超时。(按比例扣分,整改超时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河长云APP数据

4

乡水管站

10

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河道畅通、无垃圾,每年清河不少于2 次(12分,共4分),河道保洁常态化(4分)。

行动台账:图片、简报、记录等

8

乡水管站

11

生态环境(共60分)

 

编制完成年度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任务,规划科学,布局合理(2分)

乡自然资源所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自然资源所

12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有垃圾桶(箱、池等)卫生保洁制度、定期清运制度等相关台账现场查看

3

乡村规办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害化处理等相关台账现场查看

3

乡村规办

14

近三年未发生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违法行为以及森林火灾。(2分: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乡林业站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林业站

15

村庄绿化率≥30%(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乡林业站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林业站

16

其他村(社区):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不增加。(2分)

对应报表

2

乡农科站

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80(每高于10%0.2分,扣完为止)

对应报表

2

乡农科站

1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制度、措施等台帐(含照片)

2

乡农科站

19

畜禽粪污无乱堆乱放,养殖污水无直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3

乡农科站

20

 

农膜回收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农膜回收工作方案、制度、措施台帐(含照片)

2

乡农科站

21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农户使用清洁能源(电、天燃气、沼气、太阳能等)清单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2

其他村(社区)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已改厕户数未改厕户数清单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3

 

其他村(社区)道路硬化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村内道路总里程及道路硬化里程数统计表等相关材料;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4

入户路≥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院场硬化率≥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提供已硬化及未硬化户数清单;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5

生态环境(共60分)

每月组织村民开展不少于1 次卫生环境整治(每少1次扣0.5,扣完为止)

活动开展的照片、简报等

2

乡农科站

26

新增违规建房、乱占耕地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上级政府(出现1起不得分)

相关材料

3

乡自然资源所乡农科站

27

其他村(社区):有主导产业(1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1分)。

主导产业面积、产量、产值统计等相关材料;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相关材料。

2

乡农科站乡农经站

28

镇(街道)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3

乡村规办

其余村(社区)村庄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乡环保

29

辖区内无黑臭水体情况(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工作方案、制度、巡查记录、照片

3

乡环保

30

其他乡镇非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率≥4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乡环保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环保

其他乡镇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乡村规办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乡村规办

31

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水0.5分、气0.5分、声0.5分、固废0.5分)

乡环保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环保

32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每季度1次,共4次。(10.5分,共2分)

提供志愿服务台账图片、简报等

2

宣传

33

露天无焚烧秸秆垃圾情况。(发现巡查记录1项填写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工作方案、制度、巡查记录、照片等

2

乡环保

34

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四乱问题整改到位

提供工作台账:图片、简报、记录等

2

乡水管站

35

 

村庄范围内废弃工矿用地、拆违地得到复垦或绿化。

废弃工矿用地、拆违地信息表等;现场查看

1

乡自然资源所

36

 

村庄风水林、护村林、风景林、古树名木等自然植被保存良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提供自然植被保护工作方案、管护制度工作台账含照片)

2

乡林业站

37

生态环境(共60分)

村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95%

随机访谈或提交问卷调查意见

 

2

乡环保

38

饮食业油烟治理率(乡镇≥60%

提供工作台账、现场查看

1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环保

39

辖区内企业因环境保护问题被立案查处。(查处1起扣1分,有几起扣几分)

乡环保直接赋分,无需提供

 

乡环保

40

宣传教育(共8分)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并倡导全民参与全民遵守。(1分)。

现场查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情况执行中的记录台账。

1

乡民政办

41

坚持开展以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0.5分,共1分);有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1分)。

提供宣传活动台账、现场查看

2

宣传

42

设有固定的环保宣传窗、宣传栏(1分);及时发布环保信息,每年至少更新2 次(10.5分,共1分)。

提供发台账、现场查看

2

宣传

43

注重日常开展工作宣传(1分);工作创新,有典型经验材料(2分)

信息简报上报典型经验材料等

3

宣传

44

加分项

村(社区)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分别加2分、3分、4分,累计不超过6分。

证书、文件等

 

乡农科站

 

附件6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自查评分表

村(社区)名称(盖章):

序号

指标

测评标准

分值

自评分

扣分原因

                           合    计

100

 

1

准入

条件

村(社区)的家庭示范创建率达60%以上

一票

否决

 

 

2

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和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文字整改现象,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

辖区内积极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未发生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因环境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恶劣影响。

 

4

组织领导(共8分)

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1分),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方案(1分),有专人负责(1分)

3

 

 

5

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1分);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5分、共2分)。

3

 

 

6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每年组织2 次以上相关文件及环保知识专题学习(11分,共2分)

2

 

 

7

河流治理(共24分)

做好辖区内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人(1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1分)。

2

 

 

8

扎实完成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及各类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重点投诉举报问题、一般投诉举报问题、下沉交办问题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推进。(10分:未完成1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10

 

 

9

村级河长巡河率100%,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未出现问题整改超时。(按比例扣分,整改超时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10

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河道畅通、无垃圾,每年清河不少于2 次(12分,共4分),河道保洁常态化(4分)。

8

 

 

11

生态环境(共60分)

编制完成年度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任务,规划科学,布局合理(2分)

2

 

 

12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3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3

 

 

14

近三年未发生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违法行为以及森林火灾。(2分: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15

村庄绿化率≥30%(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2

 

 

16

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不增加。(2分)

2

 

 

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80(每高于10%0.2分,扣完为止)

2

 

 

1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19

畜禽粪污无乱堆乱放,养殖污水无直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

 

 

20

农膜回收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1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2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3

道路硬化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4

入户路≥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院场硬化率≥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2

 

 

25

每月组织村民开展不少于1次卫生环境整治(每少1次扣0.5,扣完为止)

2

 

 

26

新增违规建房、乱占耕地情况能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上级政府(出现1起不得分)

3

 

 

27

有主导产业(1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1分)。

2

 

 

28

村(社区)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

 

 

29

其余村(社区)村庄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0

辖区内无黑臭水体情况(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

 

 

31

生态环境(共60分)

乡镇非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率≥4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32

乡镇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33

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水0.5分、气0.5分、声0.5分、固废0.5分)

2

 

 

34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每季度1次,共4次。(10.5分,共2分)

2

 

 

35

露天无焚烧秸秆垃圾情况。(发现巡查记录1项填写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2

 

 

36

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四乱问题整改到位

2

 

 

37

村庄范围内废弃工矿用地、拆违地得到复垦或绿化。

1

 

 

38

村庄风水林、护村林、风景林、古树名木等自然植被保存良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2

 

 

39

村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95%

2

 

 

40

饮食业油烟治理率(乡镇≥60%

1

 

 

41

辖区内企业因环境保护问题被立案查处。(查处1起扣1分,有几起扣几分)

 

 

 

42

宣传教育(共8分)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并倡导全民参与全民遵守。(1分)。

1

 

 

43

坚持开展以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0.5分,共1分);有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1分)。

2

 

 

44

设有固定的环保宣传窗、宣传栏(1分);及时发布环保信息,每年至少更新2次(10.5分,共1分)。

2

 

 

45

注重日常开展工作宣传(1分);工作创新,有典型经验材料(2分)

3

 

 

46

加分项

村(社区)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分别加2分、3分、4分,累计不超过6分。

 

 

 

村级验收人签字:                                           验收日期:


附件7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初验评分表

序号

指标

测评标准

评分依据

分值

牵头单位

1

准入

条件

村(社区)的家庭示范创建率达60%以上

命名文件

一票

否决

妇联

2

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和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文字整改现象,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部门开具证明

乡环保、乡水管站

3

辖区内积极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未发生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因环境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恶劣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开具证明

乡环保

4

组织领导(共8分)

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1分),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方案(1分),有专人负责(1分)。

工作计划、方案等

3

乡农科站

5

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1分);每季度至少研究1 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5分、共2分)。

研究工作的会议记录、照片

3

乡环保

6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每年组织2 次以上相关文件及环保知识专题学习(11分,共2分)

专题学习会议记录、照片

2

乡环保

7

河流治理(共24分)

其他村(社区)做好辖区内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人(1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1分)。

工作方案、整改台账等

2

乡水管站

8

其他村(社区)扎实完成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及各类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重点投诉举报问题、一般投诉举报问题、下沉交办问题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推进。(10分:未完成1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乡环保、乡水管站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10

乡环保、乡水管站

9

村级河长巡河率100%,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未出现问题整改超时。(按比例扣分,整改超时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河长云APP数据

4

乡水管站

10

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河道畅通、无垃圾,每年清河不少于2 次(12分,共4分),河道保洁常态化(4分)。

行动台账:图片、简报、记录等

8

乡水管站

11

生态环境(共60分)

 

编制完成年度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任务,规划科学,布局合理(2分)

乡自然资源所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自然资源所

12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有垃圾桶(箱、池等)卫生保洁制度、定期清运制度等相关台账现场查看

3

乡村规办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害化处理等相关台账现场查看

3

乡村规办

14

近三年未发生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违法行为以及森林火灾。(2分: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乡林业站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林业站

15

村庄绿化率≥30%(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乡林业站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林业站

16

其他村(社区):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不增加。(2分)

对应报表

2

乡农科站

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80(每高于10%0.2分,扣完为止)

对应报表

2

乡农科站

1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制度、措施等台帐(含照片)

2

乡农科站

19

畜禽粪污无乱堆乱放,养殖污水无直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3

乡农科站

20

 

农膜回收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农膜回收工作方案、制度、措施台帐(含照片)

2

乡农科站

21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农户使用清洁能源(电、天燃气、沼气、太阳能等)清单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2

其他村(社区)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已改厕户数未改厕户数清单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3

 

其他村(社区)道路硬化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村内道路总里程及道路硬化里程数统计表等相关材料;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4

入户路≥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院场硬化率≥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提供已硬化及未硬化户数清单;现场查看

2

乡农科站

25

生态环境(共60分)

每月组织村民开展不少于1次卫生环境整治(每少1次扣0.5,扣完为止)

活动开展的照片、简报等

2

乡农科站

26

新增违规建房、乱占耕地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上级政府(出现1起不得分)

相关材料

3

乡自然资源所乡农科站

27

其他村(社区):有主导产业(1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1分)。

主导产业面积、产量、产值统计等相关材料;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相关材料。

2

乡农科站乡农经站

28

镇(街道)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3

乡村规办

其余村(社区)村庄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乡环保

29

辖区内无黑臭水体情况(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工作方案、制度、巡查记录、照片

3

乡环保

30

其他乡镇非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率≥4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乡环保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环保

其他乡镇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乡村规办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乡村规办

31

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水0.5分、气0.5分、声0.5分、固废0.5分)

乡环保直接赋分,无需提供材料

2

乡环保

32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每季度1次,共4次。(10.5分,共2分)

提供志愿服务台账图片、简报等

2

宣传

33

露天无焚烧秸秆垃圾情况。(发现巡查记录1项填写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工作方案、制度、巡查记录、照片等

2

乡环保

34

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四乱问题整改到位

提供工作台账:图片、简报、记录等

2

乡水管站

35

村庄范围内废弃工矿用地、拆违地得到复垦或绿化。

废弃工矿用地、拆违地信息表等;现场查看

1

乡自然资源所

36

 

村庄风水林、护村林、风景林、古树名木等自然植被保存良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提供自然植被保护工作方案、管护制度工作台账含照片)

2

乡林业站

37

生态环境(共60分)

村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95%

随机访谈或提交问卷调查意见

 

2

乡环保

38

饮食业油烟治理率(乡镇≥60%

提供工作台账、现场查看

1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环保

39

辖区内企业因环境保护问题被立案查处。(查处1起扣1分,有几起扣几分)

乡环保直接赋分,无需提供

 

乡环保

40

宣传教育(共8分)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并倡导全民参与全民遵守。(1分)。

现场查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情况执行中的记录台账。

1

乡民政办

41

坚持开展以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0.5分,共1分);有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1分)。

提供宣传活动台账、现场查看

2

宣传

42

设有固定的环保宣传窗、宣传栏(1分);及时发布环保信息,每年至少更新2次(10.5分,共1分)。

提供发台账、现场查看

2

宣传

43

注重日常开展工作宣传(1分);工作创新,有典型经验材料(2分)

信息简报上报典型经验材料等

3

宣传

44

加分项

村(社区)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分别加2分、3分、4分,累计不超过6分。

证书、文件等

 

乡农科站

 

乡级验收人签字(盖章):                                 验收日期:


附件8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

复验评分表

村(社区)名称:

序号

指标

测评标准

分值

自评分

扣分原因

                           合    计

100

 

1

准入

条件

村(社区)的家庭示范创建率达60%以上

一票

否决

 

 

2

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和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文字整改现象,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

辖区内积极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未发生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因环境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恶劣影响。

 

4

组织领导(共8分)

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1分),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方案(1分),有专人负责(1分)

3

 

 

5

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1分);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5分、共2分)。

3

 

 

6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每年组织2 次以上相关文件及环保知识专题学习(11分,共2分)

2

 

 

7

河流治理(共24分)

做好辖区内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人(1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1分)。

2

 

 

8

扎实完成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及各类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重点投诉举报问题、一般投诉举报问题、下沉交办问题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推进。(10分:未完成1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10

 

 

9

村级河长巡河率100%,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未出现问题整改超时。(按比例扣分,整改超时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10

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河道畅通、无垃圾,每年清河不少于2 次(12分,共4分),河道保洁常态化(4分)。

8

 

 

11

生态环境(共60分)

编制完成年度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任务,规划科学,布局合理(2分)

2

 

 

12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3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3

 

 

14

近三年未发生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违法行为以及森林火灾。(2分: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15

村庄绿化率≥30%(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2

 

 

16

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不增加。(2分)

2

 

 

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80(每高于10%0.2分,扣完为止)

2

 

 

1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19

畜禽粪污无乱堆乱放,养殖污水无直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

 

 

20

农膜回收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1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2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3

道路硬化率6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24

入户路≥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院场硬化率≥80%1分:每低于5%0.1分,扣完为止)

2

 

 

25

每月组织村民开展不少于1次卫生环境整治(每少1次扣0.5,扣完为止)

2

 

 

26

新增违规建房、乱占耕地情况能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上级政府(出现1起不得分)

3

 

 

27

有主导产业(1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1分)。

2

 

 

28

村(社区)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

 

 

29

其余村(社区)村庄生活污水无直排乱排现象(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0

辖区内无黑臭水体情况(有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

 

 

31

生态环境(共60分)

乡镇非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率≥4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2

 

 

32

乡镇政府所在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每低于5%0.2分,扣完为止)

 

33

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水0.5分、气0.5分、声0.5分、固废0.5分)

2

 

 

34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每季度1次,共4次。(10.5分,共2分)

2

 

 

35

露天无焚烧秸秆垃圾情况。(发现巡查记录1项填写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2

 

 

36

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四乱问题整改到位

2

 

 

37

村庄范围内废弃工矿用地、拆违地得到复垦或绿化。

1

 

 

38

村庄风水林、护村林、风景林、古树名木等自然植被保存良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2

 

 

39

村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95%

2

 

 

40

饮食业油烟治理率(乡镇≥60%

1

 

 

41

辖区内企业因环境保护问题被立案查处。(查处1起扣1分,有几起扣几分)

 

 

 

42

宣传教育(共8分)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并倡导全民参与全民遵守。(1分)。

1

 

 

43

坚持开展以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0.5分,共1分);有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1分)。

2

 

 

44

设有固定的环保宣传窗、宣传栏(1分);及时发布环保信息,每年至少更新2次(10.5分,共1分)。

2

 

 

45

注重日常开展工作宣传(1分);工作创新,有典型经验材料(2分)

3

 

 

46

加分项

村(社区)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分别加2分、3分、4分,累计不超过6分。

 

 

 

区级验收人签字(盖章):                                验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