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7-3-/2022-0207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07
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1〕109号)要求,在全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原则,强化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紧密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和部署,创建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动员组织广大家庭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自觉从日常生活生产做起,爱绿护绿,为芒宽生态环境整体优化,辖区内河流水质持续改善贡献家庭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到2023年底所有家庭均创建为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推动形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户户行动、共建共享,争当生态文明示范户、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本辖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本辖区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沟通和信息报送机制,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业务员负责联系协调沟通相关事宜。联系人名单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6:00前报芒宽乡妇联,联络人:李苹花,邮箱:mangkuan2830030@163.com。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工作,统筹辖区内各阶段申报材料编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评审小组,扎实做好对辖区内家庭开展实地测评、落实整改、审核签字等环节的工作。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家庭的参与是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的决定性条件,各村(社区)要全面发动,通过入户走访、知识讲座、召开户长会、党员大会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倡导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吸引广大家庭主动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积极探索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认真总结推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大力培育创建过程中涌现的突出先进、突出典型、突出榜样,通过选树、表彰一批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优秀家庭,传播生态文明家庭典型事迹,推动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村寨(小区)、家庭,推动整体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全面过硬,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家庭。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乡妇联负责牵头,宣传办、民政办、自然资源所、提升人居办、村规办、农科站、计生办、综治办等部门对创建标准中涉及的指标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并在创建活动后期组成验收组对涉及的家庭户进行验收。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范围。
芒宽乡15个村(社区)范围内的所有家庭。
(二)创建周期。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周期为两年:2022年1月开展申报第一批示范创建,同年5月进行考核验收,第一批创建率合格率不低于60%;2023年1月开展申报第二批示范创建,5月对第二批示范户进行考核验收,并对第一批进行复审,确保两年内完成100%创建任务。
(三)方法步骤。
1. 初评(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由村(社区)居民自主申报,村(社区)“两委”、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召开户长会民主评议或者入户测评,对照《隆阳区芒宽乡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申报测评表》(附件2,纸质1份,社区留档)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最终确定本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名单,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将达标名册上报乡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测评不达标户,建立整改户名单,限期整改,本年度4月中旬前整改达标,参与本年度评选,并将整改达标户名单进行公示后上报街道,逾期未能达标户,村(社区)评审小组要督促整改,确保该户达标参与次年评选。
村(社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4月20日前上报《隆阳区芒宽乡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达标名单》(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村(社区)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村(社区)书记、主任签字盖章)至乡妇联(邮箱:mangkuan2830030@163.com)。乡验收组在一周内对所有达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进行验收。
2. 抽查复验(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区级验收组将在1个月内对达标户随机抽查复验,对整改达标户进行重点抽查复验。复验合格后报送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命名发文。区委、区政府授权,由乡命名发文、公布“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名单。
4. 动态管理。评选周期为1年,次年在评选第二批的同时对上年评选出来的家庭进行复验。对当年评选过程中不能达标的家庭,经村(社区)评审小组核实无误上报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村(社区)评审小组加强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进行复验。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家庭成员中有参与“黄赌毒邪教”或有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在第一批创建活动中采取一票否决,但其他标准均符合的家庭,考察期为1年,家庭成员表现良好可以参与次年评选。
附件:1. 隆阳区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工作领
导小组
2. 隆阳区芒宽乡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申报测评表(农村家庭)
3. 隆阳区芒宽乡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达标名单
4.隆阳区芒宽乡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家庭进度周报表
附件1
隆阳区芒宽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佳 乡党委书记
李永先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智斌 乡党委副书记
杨 燕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成 员:吕正聪 民政办主任
蒙德亮 芒宽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晓锁 提升人居办主任
李雪刚 村规办主任
余德元 农科站站长
叶 浩 计生办主任
钱秋红 综治办主任
杨永维 宣传干事
李苹花 妇联专职副主席
15个村(社区)支书、主任
附件2
隆阳区芒宽乡XX 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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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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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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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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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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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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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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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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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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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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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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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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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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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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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及分值(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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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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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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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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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爱党,关心集体(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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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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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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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注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学习生态文明和节能环保知识,关心生态环境状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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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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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家乡,积极参加居住地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基层自治,积极参与共建共治(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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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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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破坏环境的情况,主动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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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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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合理提出诉求,家庭成员无缠访、无闹访、无恶意上访、无越级上访等盲目维权行为发生(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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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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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遵章守矩(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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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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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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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抵制“黄赌毒”,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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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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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无私搭乱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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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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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公共场合乱涂乱画、乱扔乱挂、乱吐乱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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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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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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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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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生产,勤劳致富(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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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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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的家庭勤劳致富,科学种养,积极带领周边群众共同致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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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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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积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稳定达到脱贫标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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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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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禁养区从事养殖活动,实现畜禽粪污有效收集,无乱排乱放(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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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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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东河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三减六增”技术要求,严格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备案工作,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开展绿色防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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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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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睦,邻里互助(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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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包容接纳、理解信任、责任共担;家庭成员遇困难彼此扶助、关心关爱、不离不弃、尽心尽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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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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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尊老爱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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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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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或监护人注重家庭教育,注重家风建设(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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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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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雷锋、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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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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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邻团结,乡亲、邻居关系融洽,互帮互助,互谅互让(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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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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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居家整洁(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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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能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自觉节约水、电、粮食、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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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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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定点投放,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垃圾产生量;自觉维护村(社区)卫生环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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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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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绿色消费,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节水电器;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用品以及对环境有害的洗涤用品(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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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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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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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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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购买、不食用、不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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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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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道路地面干净,道旁无杂草杂物;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干净,无漂浮物、无垃圾(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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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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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硬化、净化、绿化、美化,生产生活工具摆放有序,院内无乱扯乱挂(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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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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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厨房整洁干净、置物有序、有垃圾桶、无异味(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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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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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用卫生厕所,厕所干净、无异味(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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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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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用水、厕所用水、洗衣用水、沐浴用水统一收集进污水管网(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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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评审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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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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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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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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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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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人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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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抽查复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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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验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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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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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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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总分数≥90分视为通过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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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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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芒宽乡XX 年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达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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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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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创建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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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创建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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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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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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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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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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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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