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7-3-/2021-1204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3-22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
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近期全乡久旱无雨,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国家、省、市、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继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乡清明节期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松懈麻痹大意的思想。
自去年12月1日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区委派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查组进驻我乡督查森林防火工作,今年3月15日区防火指挥部又派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组进驻我乡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3月18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作组进驻我乡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体现了国家各级都高度重视,面对当前较为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全乡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大宣传力度、严防死守,严格管理野外违规用火和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继续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执行芒政发〔2021〕15号关于印发芒宽乡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严格遵守集中祭祀时间,加强重点区域火灾防范。清明节期间全乡集中上坟的时间为4月4日至6日,设卡守卡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日,各村、组及哨卡要严格执行入山人员登记、收缴火种、在规定时间、集中地点设立焚烧箱焚烧香烛纸冥制度,特别是要将生态公益林、高黎贡山、风景区等作为重点防范区域。
三、加大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无烟清明。在尊重传统祭祖习俗的同时,推动全体公民树立现代文明祭扫观念,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全面推行在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林区集中限时上坟和在指定地点集中焚烧香烛纸冥的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清明上坟给森林草原防火带来地风险。
四、采取有效措施,严管野外用火。清明节期间,全乡各村组和相关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挂村领导、乡干部、村、组干部按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的责任规定,到自己所挂的村、组山头地块、哨卡压实责任、落实各项工作:1、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增岗设卡、严防死守,采取超常规措施,千方百计管住野外火源,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要增人增卡,加强入山检查和巡山护林,严防死守,对入山人员实行100%实名登记和扫进出山防火码,严防火种进山。3、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高位推进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切实把火险隐患排查到位,不留死角,管死火源。4、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要依法或依村规民约严查严办。5、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要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手机短信、集市、村社广播等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氛围。
五、各村(社区)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从传统的重灾后处置转为重灾前预防,将扑火转为防火,重预防。
六、做好应急准备,高效处置火情。清明节期间若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率扑火力量赶赴火场,小火大打,安全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及时上报乡政府,一旦有火情,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出动,及时扑救,安全、快速、高效处置。
七、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卫星热点核查、有火必报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全力做好应对准备。严格执行森林火情归口、统一、逐级上报的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乡政府办公室。对因隐瞒不报、越级上报、多头上报和故意炒作给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