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宽乡全面推进路长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7-3-/2019-112608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27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宽乡
全面推进路长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
《芒宽乡全面推进路长制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芒宽乡全面推进路长制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立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为全乡脱贫攻坚提供更好的交通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公路管养力度,构建“和谐交通、平安交通”的理念,推进公路管理制度化、养护专业化、标准规范化,构建建管养并重、持续发展、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便捷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条件,推动芒宽公路管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美乡、产业强乡、文化兴乡、旅游立乡”四大战略,努力建成芒宽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四好农村路”,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乡“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乡党政班子成员、党政办、财政所、村规办、国土所、派出所、交警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公路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公路管理所。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四、工作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乡级道路路长由乡长担任,分路长由乡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级道路的路长由村(社区)主任担任路长,分路长由村(社区)干部担任,村(社区)保证每条主要道路设置路长。
(二)职责分工
1.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副路长,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副路长、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副路长职责:协助路长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协调处理责任路段日常工作。
3.分路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排部署工作会议,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由各村(社区)负责乡村道路管护、保洁工作,各小组负责村组道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各村(社区)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制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制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及时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处理并报领导小组。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用地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对乡村道路逐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对辖区内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有条件的村(社区)自行硬化50米以上;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乔木树、灌木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4.相关部门职责
(1)乡路长办:负责制定全乡各级公路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全乡乡村公路养护。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单位、村(社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集乡区域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2)党政办:负责宣传、组织、协调部门单位路长制工作。
(3)乡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4)乡林业站: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旁树木管理,对乱砍滥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5)乡河长办: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6)乡国土所:配合路长办,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旁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
(7)村规办:制定乡规民约并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通过“法约结合”的方式促进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
(8)派出所(交警六曼一中队、乡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加强货运车辆超载治理;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与其他部门联合整治。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部门或上报区级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村通、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有人干事、干实事,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负面清单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