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宽乡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7-3-/2019-112607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09
芒政发〔2019〕63号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宽乡
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芒宽乡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办发〔2019〕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有效铲除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矿产资源审批、开采、销售、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击,严厉打击和惩处一批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组织及其“保护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有效遏制矿产资源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安全生产隐患、基础设施损毁问题,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
三、整治打击重点
突出铁腕扫乱治标,针对矿产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8个方面的行为:
(一)非法开采(含私挖滥采、无证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二)未按批准方案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偷逃税费行为。
(三)以建设项目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矿产资源市场秩序行为。
(五)运输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和运输车辆无牌无照、超限超载、未进行封闭、沿路泼洒滴漏、破坏公路等行为。
(六)非法倒运、堆放渣土行为。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
(八)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充当“保护伞”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百日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摸底排查、整治打击、巩固成效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1日—8月31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三会一课”和“主题+专题”党日活动进行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和法律底线,结合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通过组织召开群众会、挂包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开采,引导群众放下思想顾虑,发动群众主动举报问题线索。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1日)
围绕8个方面的整治打击的重点,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找准问题。结合“三级巡查”,对近3年矿产卫片图斑、林业图斑进行现场核实,排查非法开采玛瑙矿、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问题,对动态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自然资源所配合区级排查开采单位(个人)越界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等问题;乡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村规等部门配合区级排查道路、水利、农业、建筑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等问题;芒宽派出所配合区级重点排查和受理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乡纪委配合区纪委、区纪委监察委排查和受理矿产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充当“保护伞”和背后的“关系网”问题线索。
(三)整治打击阶段(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结合8个方面的整治打击重点,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整治打击、逐一销号处理,形成高压态势。
1.整治规范有效证照的采矿权。各站所配合区级各领域主管部门对企业未按批准方案开采和恢复治理的行为,对矿区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水资源的行为,涉及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风景名胜区等行为,对造成公路破坏的行为及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整治,督促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平台。
2.分类处置证照失效正在停业整顿的采矿权。对符合延续条件的采矿权,督促业主尽快完成延续变更登记;不符合延续条件的,一律关停取缔并依法注销证照。
3.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制定辖区内的整治打击方案,落实“三级巡查”机制,逐点(区域)开展专项打击。对因非法开采形成矿洞的采取水泥砂石浇筑封堵,形成开采面的采用设置隔离墩、防护墙(栏)和断路、断水、断电等措施进行封堵隔离,违法违章建筑一律彻底拆除,并逐点编号、登记造册、拍照留存备查。
4.严厉打击以项目建设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对“以批代采”,打着以实施道路、水利、农业、建筑工程等建设项目名义为幌子实施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的,由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村建等行业监管部门对照审批项目逐一核实,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5.整治规范矿产资源市场。在辖区内开采、运销矿产资源的个人或单位,必须填写区矿管委印制编号的“三联单”,开采、运输、使用三方各持一联,作为各执法监管部门抽查检查依据。对使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和搅拌站,一经查实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停产整顿。
6.整治打击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矿产资源开采源头进行日常监管,运输车辆装载完成后,对是否存在超限超载和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密闭遮盖进行监督检查。派出所、交警中队、公路管理所,在主要进入口、重点路段设卡执勤检查,对拉运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和渣土、无牌无照、超限超载、封闭遮盖、沿路泼洒滴漏等情况严厉查处,需要区直部门协助的及时上报查处。
7.严厉开展刑事查处和治安处罚。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吸食毒品尿检排查,由各村(社区)梳理有非法开采、买卖、运输矿产资源前科的人员名单供给芒宽派出所,列为重点监控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尿检,一经尿检确定为吸毒人员,必须强制戒毒。同时,派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周边村(社区)的明察暗访,布控特情,秘密摸排,一经发现有聚众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8.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乡纪委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对监督缺失、监管缺位,处置不力、打击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通风报信、泄露秘密,隐瞒不报、包庇纵容,里应外合、监守自盗和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从严、从重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动“打伞破网”取得新战果,典型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四)巩固成效阶段(2019年9月1日后长期坚持)
1.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因开采矿产资源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督促业主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2.规范开发利用秩序。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逐级压实责任,监督采矿权人按批准方案进行开采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区、乡、村三级巡查机制,对新增非法开采点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做到“还清旧账、不欠新账”,坚决杜绝专项整治打击成效反弹回潮。
3.组织开展成效考核。由乡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于2019年8月15日对各村(社区)和乡直部门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行考核,对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要逐点进行现场检查,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核实,考核结果列为年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解决。乡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职能责任,乡村(社区)和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健全完善机制。落实三级巡查责任,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土地专管员)负责第一级巡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巡查,对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级巡查打击队负责第二级巡查,每月至少开展3次集中巡查,对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巡查过程中,村(社区)土地和村庄规划专管员充分利用好POC对讲设备的拍照、视频上传等功能比对留存,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乡村两级巡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区级协助配合打击的及时上报,由区级组织打击。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各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同时做好工作中各部门间案件移交和联合查处。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信息的互联互通,在日常巡查监管、整治打击、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做到左右联动、上下联动。各村(社区)和涉及的各单位部门于每周五上午9:30前向乡矿产资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打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芒宽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芒宽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巡查打击队伍成员名单
3.芒宽乡持证矿山统计表
4.芒宽乡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情况统计表
5.芒宽乡非法开采点(区域)排查摸底统计表
附件1
芒宽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佳 乡党委书记
李永先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富贵 乡人大主席
张自谦 乡纪委书记
万长青 乡党委副书记
祁福龙 乡武装部长
杨荣德 副乡长
杨恩宏 副乡长
王志显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 燕 乡宣传委员
王 毅 乡财政所所长
部炬菱 司法所所长
成 员:杨成玉 乡党政办主任
蒙德亮 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滕发科 乡安监站站长
李雪刚 乡村规办主任
朱绍祥 乡水管站站长
高泰平 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跃华 乡文化站站长
王晓锁 乡集镇办主任
余德元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钱秋红 乡综治办主任
12个村(社区)委会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杨荣德担任办公室主任,蒙德亮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专项整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
附件2
芒宽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巡查打击
队伍成员名单
队长:杨荣德 副乡长
队员:蒙德亮 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晓锁 乡集镇办主任
滕发科 乡安监站站长
李雪刚 乡村规办主任
朱绍祥 乡水管站站长
高泰平 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跃华 乡文化站站长
余德元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毅 乡财政所所长
部炬菱 司法所所长
李晓波 乡信访办主任
钱秋红 乡综治办主任
杨朝蓉 乡自然资源所干部
杨福全 乡村规干部
马 倩 乡安监站干部
由杨荣德(联系电话:1898753****)负责巡查打击统一行动并配合区级开展辖区内整治专项打击行动。
附件3
芒宽乡持证矿山统计表
序号
| 村(社区)
| 矿山名称
| 开采主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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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芒宽社区
| 芒宽乡大墩子砂石场
| 建筑用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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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芒龙村
| 芒宽乡鹏程红砖厂
| 砖瓦用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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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烫习村
| 云南黑鹰贸易有限公司隆阳区分公司芒果砂场
| 建筑用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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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芒宽乡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村(社区)
| 开采点(区域)
| 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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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郎村
| 打郎组
| 砂石矿
|
2
| 勐林村
| 喂羊盐处
| 砂石矿
|
3
| 烫习村
| 孔雀山
| 砂石矿
|
4
| 敢顶社区
| 飞机场
| 江沙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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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芒宽乡非法开采点(区域)排查摸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村(社区)
| 非法开采点(区域)具体位置
| 开采矿种
| 违法类型
| 近期是(否)存在
非法开采行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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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1、非法开采点(区域)具体位置到 XX 小组或 XX 小地名;
2、开采矿种:玛瑙矿、砂石矿、粘土矿、煤矿、页岩矿等;
3、违法类型:私挖滥采、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以采代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