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的请示
- 索引号
- 01525777-3-/2019-112605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芒政发〔2019〕18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14
芒政发〔2019〕18号 签发人:宛韦良
芒宽彝族傣族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2016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国家低成本
长期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
拆除奖励资金的请示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
芒宽乡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87户822人(无房户28户116人),其中勐林集镇集中安置点33户166人(无房户4户13人);芒宽幸福院集中安置点53户223人(无房户4户15人);空广集中安置点4户23人(均为无房户);分散安置97户410人(无房户16户65人)。目前,芒宽乡2016年建档立卡搬迁户已拆除旧房159户706人,其中,勐林集镇集中安置点29户153人;芒宽幸福院集中安置点49户208人;分散安置81户345人。按照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人均0.6万元的旧房拆除奖励标准,区级已拨付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263.4万元,其中:勐林集镇集中安置点21.6万元、幸福院集中安置点34.8万元,分散安置207万元。现特请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给予我乡第二批旧房拆除奖补资金160.2万元,其中:勐林集镇集中安置点70.2万元、幸福院集中安置点90万元,用于奖励已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我乡在旧房拆除验收合格后进行兑付,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政策,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具体拨付手续由芒宽乡与保山市隆阳区广投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
当否,请示。
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拨款审批表;
2.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芒宽乡旧房拆除奖励对应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统计表。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杨恩宏,联系电话:135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