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暨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7-3-/2018-120204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01
芒政发〔2018〕2号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暨春节和“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春节及“两会”期间我乡的安全生产,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1 月5日至3 月25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 露天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条件的执行情况,牵引、提升、运输等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电气等设备完好情况;劳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露天非露采矿山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是否符合要求;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是否到位;相关痕迹资料是否完善;由乡安监站牵头负责本乡辖区内的专项督查。
(二)道路交通。加强对各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加强对车辆行驶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运输路线,严禁非法运输。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大对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防范整治力度。由乡综治办牵头,交警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检查。
(三)危险化学品。要以严防剧毒化学品流失和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为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凡属于非法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由乡安监站牵头,乡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
(四)烟花爆竹。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检查其安全条件是否合格,周边安全距离是否达标,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期间严禁设置烟花爆竹摆卖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由乡安监站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五)校园安全。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运送车辆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员、超载现象,设施是否安全,严防出现拥挤踩踏事件和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由乡安监站牵头,芒宽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校园专项督查。
(六)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分级、分行业和领域负责的办法,以组织企业自检自查为主,乡人民政府、乡直机关单位、各行业和领域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检查和重点抽查、乡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从1 月5日至3 月25日)。各企业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抓紧进行整改,确保全乡安全生产。
(二)行业领域检查(从1月5日至3月20日)。乡人民政府、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位和领域管理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和督查组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本乡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乡政府督查。乡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一)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位、各相关企业负责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凡因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力度做好停产整顿和应急值守工作。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在这次大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在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 月10日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春节和“两会”期间,要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贮罐区(贮罐)、 库区(库)、 销售场所、非煤矿山等重大危险源实施24小时监控,逐一落实企业监管责任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乡政府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责令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
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岗位安全管理资质的;
4.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6.采掘企业、采掘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管理资格的;
7.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停产停业的。
对安全生产条件良好,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也一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都有领导在现场抓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三)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检查结束后,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位、各企业要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情况,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找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位和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组织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职责,解决突出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经营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着力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各企业要根据自查及有关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合法规范经营,完善安全条件,提升本质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做好总结和材料上报工作。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单要于4 月5 日前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报芒宽乡安监站。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