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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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7-3-11_B/2018-01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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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9

芒宽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实施方案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决定2017年在全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行动,力争在全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范长效机制和有效管理体制,有效防止校园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为有效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减轻社会压力,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最阳光、最安全、最舒心的校园生活学习环境

二、工作思路

预防治理并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要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要积极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教育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各学校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要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综治办、司法所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要全力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从源头上扼制辍学的中小学生发生欺凌和暴力。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综治办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要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告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要向乡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各学校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实行一人一档,实施帮教活动,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发生。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协助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妥善处置后,各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建立帮教档案。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民政、妇联、学校要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学校要上报区教育局,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各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妇联等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通过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各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校园。

4.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各校要建立起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共青团要依托青少年维权在线服务平台提供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乡综治办要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28日至910日)。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加紧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911日至1216日)。学校要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1217日至1231日)中心校、中学要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1225日前上报芒宽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箱:mangkuan2830030@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局、、妇联等6部门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王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学校要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要进行自查自纠。乡综治办等6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我乡、各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并在全乡通报先进典型及落后单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的主要领导是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重大学生欺凌和暴力要及时向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委、乡政府进行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强化考核力度。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我乡对下属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评先评优中。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79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