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67-7-/2020-1228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08
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儿童之家活动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儿童之家是无烟场所,进入儿童之家的所人员禁止抽烟。
2、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儿童之家,如有发现,及时查收,儿童之家内不准打闹追逐,严禁攀爬墙窗、桌柜等。
3、儿童之家玩具边角要圆滑,发现隐患当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文件柜、幼儿摸不到的位置)。热水需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位置。
4、给3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成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户外行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时,弄清情况后,儿童之家管理员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解决不了时,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5、儿童之家管理员组织户外行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行动范围不要太分离,要在管理人员的视线内。
6、儿童之家内禁止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要放在儿童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告知儿童不要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他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
7、应把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位置,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成立接送制度。0-3岁儿童参加儿童之家活动时请家长陪伴,4-6岁儿童请家长负责接送。建议家长尽量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需委托他人接送儿童时应与儿童之家管理员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9、户外活动结束时,儿童之家管理员要及时清点人数。
10、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并通告相关人员。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