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乡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7-7-/2018-120206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07
西邑乡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减少因土地资源违法行为引起的社会矛盾,降低处理土地资源违法行为的成本,实现土地资源依法保护,有效管理、开发和利用,使我乡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乡人民政府决定在村(社区)委会建立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专管员队伍(以下简称专管员),以配合我乡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村规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建设工作,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制订以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由乡长王学成为组长,副乡长王志强、沈松涛为副组长,国土所、村建办、党政办、林业站、水管站、财政所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所,由王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庆邦、张乙凡任副主任,成员由李春苗、杨建青、段嘉薇、吴炳庄组成,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上报统计工作。
二、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主要负责开展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的巡查、上报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一)开展违法巡查。专管员负责每天对责任区域内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责任区域内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下列行为:
1.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建窑、建坟等违法占地行为;
2.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3.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4.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私自采矿、采石、釆砂等行为。
(二)实行“零报告”制度。专管员在完成巡查任务后,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须在当日内填写《巡查情况报表》并上报村(居)委会。
(三)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
(四)做好协调服务。积极指导、帮助和督促建房户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依法实施建设。
(五)完成其他工作
1. 认真学习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居民个人建房、用地、规划、土地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帮助居民更好地进行报件工作。
3.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摸清核实责任区域内土地的现状,切实掌握土地资源管理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4.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劝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积极调处土地纠纷工作,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内群众和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选聘管理
(一)人员选聘。各村配备1名专管员,共21名,专管员实行聘用制,聘期1年。
(二)待遇补贴。专管员补贴待遇由基本补贴和巡查绩效补贴构成,基本补贴每人每月500元,按月发放;巡查绩效补贴每人每月300元,由乡人民政府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发放。
(三)考核方式。采取专管员巡查上报情况与巡查绩效挂钩机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专管员,视情节予以告诫、通报、解聘。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是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本社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乱填渣土私挖盗采行为的监控,准确掌握本村情况,不得瞒报、迟报。
(二)强化监管。专管员确保天天在岗,每天至少巡查一次,认真做好巡查台账、巡查图片等资料的填写、收集和管理,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履行好工作职责。
(四)注重日常宣传。专管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要积极向辖区村民宣传违法用地及违法建房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到社区办事的居民了解违法用地及违法建房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从意识层面杜绝违法行为蔓延。
(五)建立举报机制。建立并推行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违法举报机制,在各村(社区)设立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违法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督查。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专管员工作展开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主要检查巡查是否到位,资料是否齐全,履职是否到位,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附:西邑乡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西邑乡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
考核管理办法
一、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主要负责开展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的巡查、上报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一)开展违法巡查。专管员负责每天对责任区域内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责任区域内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下列行为:
1.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建窑、建坟等违法占地行为;
2.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3.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4.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私自采矿、采石、釆砂等行为。
(二)实行“零报告”制度。专管员在完成巡查任务后,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须在当日内填写《巡查情况报表》并上报村(居)委会。
(三)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
(四)做好协调服务。积极指导、帮助和督促建房户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依法实施建设。
(五)完成其他工作
1. 认真学习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居民个人建房、用地、规划、土地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帮助居民更好地进行报件工作。
3.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摸清核实责任区域内土地的现状,切实掌握土地资源管理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4.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劝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积极调处土地纠纷工作,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内群众和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选聘管理
(一)人员选聘。各村配备1名专管员,共21名,专管员实行聘用制,聘期1年。
(二)待遇补贴。专管员补贴待遇由基本补贴和巡查绩效补贴构成,基本补贴每人每月500元,按月发放;巡查绩效补贴每人每月300元,由乡人民政府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发放。专管员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三)考核方式。采取专管员巡查上报情况与巡查绩效挂钩机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专管员,视情节予以告诫、通报、解聘。
考核细则:
1.专管员未报告违法行为的,凡上级各部门发现一起即取消其当月的巡查绩效补贴,扣9分。
2.专管员需每天上报巡查情况,严格日报考勤,每月连续3天或间断5天没有上报巡查情况的,取消当月绩效补贴,扣9分。
3.发现违法行为当日内未填写《巡查情况报表》上报村委会的一次扣2分。
4.专管员需24小时职守,保持手机畅通,乡抽查手机不通一次扣1分。区抽查手机不通或不在岗进行通报的一次扣2分。手机号码变更未及时上报一经发现扣2分。
5.乡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召开会议及培训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2分。
6.各级发放的宣传材料不及时宣传发放的,发现一次扣2分。
7.外出2天以上未请假经村两委同意的,发现一次扣2分。
8.其它未履职现象发生一起扣1分。
年终绩效考核施行百分制(每1分折算为50元),考核分数在90分至100分的为优秀;考核分数在60分至89分的为合格;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专管员,视情节予以告诫、通报、解聘。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