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乡2018年优化烟叶结构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7-7-/2018-120206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13
西邑乡2018年优化烟叶结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局、省局、市、区局(公司)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转变烟叶生产发展方式,深入推进烟叶生产供给改革,有效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促进烟叶生产转型发展,结合全区烟叶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烟农增收”的任务要求,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降本增效、完善体系”的工作方针,以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为主线,高质量落实《保山烤烟综合标准》,充分认识优化烟叶结构在烟叶减量压库中强基础、提质量、增收入的积极作用,真正把市场需求的烟叶产出来、烤出来、分出来、收起来,持续推进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稳步提升优质烟叶有效供给水平,确保全区烤烟生产平稳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稳控烟叶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烟叶等级结构,全区上等烟比例68%,下低等烟叶收购比例控制在6%以内;抓实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确保“下二、上二”四片不适用烟叶在田间规范清除处理到位;改善烟叶部位结构产出,收购上部叶比例控制在27%以内,下部叶比例控制在7%以内;提高烟叶等级质量,烟叶等级质量符合各级要求,收购综合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达90%以上,烟叶内在品质化学成分评分达60分以上,农药残留不超标。
二、工作措施
以稳控生产规模为工作重点,以工业企业品牌需求为导向,以合同计划管理为主线,强化烤烟生产组织管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打牢田间生产基础,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突出田间不适用鲜烟叶处理,确保优质烟叶供给能力。
(一)认真开展宣传发动
围绕优化烟叶结构政策措施,采用新闻媒体、烟农座谈会、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及发放通知书、烟农手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烟叶严控规模、标准生产、烟叶收购、收购价格调整、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烤烟生产产前投入补贴、规范管理等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和政策措施的引导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提高优质烟叶有效供给能力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控制生产规模
优化烟叶结构是在国家局、省、市局(公司)实行计划调控的新形势下,落实烤烟生产精益管理,减少不适用烟叶产出,提高烟叶等级结构和均价,增加烟叶计划含金量,确保烟农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效举措,对保持全区烤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各烟叶工作站要认真按照省、市局(公司)稳控生产规模工作要求,综合考虑烟叶生长环境、生产水平和种植品种等情况,正确处理好优化结构与稳控规模之间的关系,认真制订优化方案,对不适用烟叶处理标准、工作步骤、措施保障、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清除不适用烟叶,持续抓好优化烟叶结构工作;严格按照省局(公司)“二十个严禁”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计划管理,把规范合同计划管理贯穿于优化烟叶结构全过程,全面与烟农面对面签订种植收购合同,规范合同签订内容,严把生产关键环节,实现合同计划在线分解、在线监管,100%实行电子合同和电子结算;加强对合同收购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等级结构和数量组织烟叶收购工作,对超合同、无合同烟叶一律不予收购,确保全区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完成。
(三)全面落实生产措施
围绕“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烟叶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保山烤烟综合标准》为抓手,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力度,着力抓好关键环节生产技术的落实,全面提高烟叶生产水平,为田间清除不适用烟叶打好基础。加大科技兴烟工作力度,以提升烟叶质量和安全性为主要目标,积极推广环境评估、有机肥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控、清洁生产、GAP管理、生态系统维护等技术措施,构建绿色生态优质烟叶生产技术体系和安全控制网络,加大清香型新品种示范推广,落实土壤综合保育、烟蚜茧蜂防治烟蚜、物理诱捕等绿色生产措施,促进生产技术体系新变革,不断提高烟叶生产收购整体水平。
(四)扎实抓好标准留叶
要遵循烟株生长发育规律,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烟农把握好封顶时机,不分田烟、地烟、品种,严格落实18−20片的留叶标准,为等级结构优化打好基础。既要制止低封顶、提前优化的现象,又要防止留叶数过多而造成丰产的隐患。封顶后要及时开展化学抑芽,将烟花、烟杈统一清出田间。
(五)彻底清除不适用烟叶
严格清除标准,按照田间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工作流程,组织烟农和专业队,在封顶留叶时扫除两片奶脚叶的基础上,规范、足量清除田间不适用鲜烟叶。根据烟叶生产时间节点,采取“集中清除—准确核实—彻底毁形—统一处理”的办法,按照边处理、边监督、边验收的原则,统一清除不适用烟叶;清除的不适用烟叶,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林果园、集中处理池等地点进行科学合理妥善处理,做到简便快捷、经济有效、处理到位,不污染环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田间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现场监管,确保不适用烟叶清除到位、毁型到位、处理到位。
(六)认真落实二次处理措施
在做好田间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干部职工和烘烤指导队伍的作用,认真落实二次处理措施,尽量减少不适用烟叶产出。在入村通道、烤房群设立不适用烟叶二次处理点,对田间不适用烟叶进行再次处理,确保不适用烟叶真正处理在田间、优化在烤前,坚决杜绝不适用烟叶进入烤房、流入市场。
(七)切实做到规范管理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分环节落实,按步骤推进。检查验收环节由烟叶站、合作社组织开展,要强化痕迹管理,健全工作档案,优化烟叶结构组织管理及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信息要准确可靠。
(八)严格优化结构操作流程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切实做到规范操作,严防工作浮于形式、走形变样。按照“签订协议→制定方案→造册登记→张榜公示→发放通知书→统一清除→检查验收→结果公示→痕迹记录”的流程对应工作标准,严把标准留叶、清除处理、现场验收、内部监管“四个关口”,分环节落实,按步骤推进。强化痕迹管理,健全工作档案,不适用烟叶清除、毁型、处理、验收、监管等关键环节每个连片都要有现场照片和操作时间,图片上保留原始摄像日期,验收表册登记的数据、处理方式等信息准确可靠,确保过程可控、可追溯。
(九)强化基层工作职能
加强对烟叶站规范管理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好烟叶站在落实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方面的作用,推进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合作社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平台作用,持续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以不适用烟叶田间消化处理为重点的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落实。
(十)加强烟叶质量管理
按照“抓质量、促规范、强服务、提水平”的工作要求,完善烟叶收购管理体系,规范烟叶收购工作流程,加大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烟叶收购规范管理水平。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收购,严把烟叶分级、定级、入库、移库等环节,加强对烟叶收购质量的过程控制,确保烟叶收购质量达到市公司下达指标,不断提升烟叶收购质量水平。
(十一)加大专卖监督管理
各专卖管理所要以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加强不适用烟叶处理过程监管,确保不适用烟叶真正消化在生产环节。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力量,从源头控制开始,重点加强对标准留叶、不适用烟叶处置等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不适用烟叶的收购、囤积、加工、贩运等行为,坚决杜绝不适用烟叶流入市场和制售假烟网络。
三、保障措施
围绕“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引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强化检查考核、严格内部监管等方面,为不适用烟叶消化处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政府主导、烟草主抓、烟农主体、部门配合、村组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广大烟农认识配合、自觉自愿、主动参与的工作氛围。各烟叶工作站要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负责做好辖区内组织落实、宣传发动、合同管理、标准生产、烟叶收购以及田间鲜烟叶消化处理等工作。
(二)层层明确责任
隆阳分公司为全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贯彻市局(公司)的总体工作要求,制定全区优化烟叶结构实施方案、管理考核措施,督促检查和量化考核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情况,抽派工作组深入基层,帮助、指导、督促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落实,加强对站、所的督促考评;烟叶工作站和专卖管理所为具体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辖区优化烟叶结构具体办法,安排、组织、落实、督促好优化烟叶结构各项工作。
为层层落实责任,区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区分公司与各烟叶工作站签订责任状,明确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考核内容等;隆阳分公司与乡(镇)政府、烟叶工作站与各种烟村委会签订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协议,明确不适用烟叶的清除处理面积、清除方法、处理数量、处理要求、处理方式、清除时间及考核验收办法等。
(三)严格考核管理
严格实行区局(分公司)对烟叶工作站的督促考核,烟叶工作站生产管理员实行分片、分社、分户包干负责制。区局(分公司)出台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标准留叶、“下二、上二”四片不适用烟叶清除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派出由纪检监察、专卖、生产、财务、审计等有关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村委会、烟叶工作站和烟农,抽查考核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机关科(室)、站(所)及个人年度先进评比和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实行问责制,区局(分公司)烟叶生产管理科科长、烟叶工作站站长及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专卖管理所所长,是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及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对不适用烟叶清除处理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及监督管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它重大事件的,区局(分公司)将严肃问责。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