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乡关于规范组织农村自办宴席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767-7/2024011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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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1-17

各村(社区),广大群众:

春节将至,在外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归家,杀猪饭、结婚宴、生日祝寿、建房乔迁等农村自办宴席活动渐入高峰,因参加宴席过量饮酒引发的家庭矛盾、打架斗殴、意外死亡等风险增大,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难度加大。为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倡导健康安全的宴席活动新风尚,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节俭办宴,树立文明之风。宴席举办者要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切莫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避免因过多人员聚集而产生安全风险隐患及食品浪费行为。坚持文明聚餐,不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严禁酒后闹事、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允许各村(社区)以杀猪饭为由相互邀约在村委会办公场所举办聚餐活动。

二、坚持合规办宴,压实安全责任。宴席举办者、承办者应自觉履行报备义务,在宴席举办前10日内到所在村(社区)申报备案,填写《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信息员的检查指导。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举办宴席报备登记制度,认真分析研判宴席活动的安全风险,监督、协助宴席活动平稳有序举办。

三、坚持科学办宴,筑牢健康屏障。农村宴席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杜绝使用、供应有毒有害、来源不明和未烧熟煮透等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食物,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等酒品。食品加工场所要远离污染,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承办厨师、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特此公告


          西邑乡人民政府

                       2024117(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