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120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03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
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区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林草发〔2019〕91号)要求,杨柳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针对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对照初心和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检察建议”办理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退耕还林大户假借承包人的名义,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截留、侵吞群众应享有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整治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二、专项清理整治范围
2002—2006年退耕地还林工程(不含荒山造林),2014—2018年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工程,2014—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
三、专项清理整治重点
行为人假借承包人的名义,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截留、侵吞群众应享有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专项清理整治时限
2019年11月11日—12月25日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杨柳乡成立以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赵连忠为组长,乡长杨润民为副组长,武装部长李文荣、乡纪委汪雪蓉、乡信访办张晋华、乡财政所何瑒、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林业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自查自纠。
1.自查原则:自查全覆盖,不以抽样代表全体,确保自查清理面百分之百。
2.全面梳理排查:按照制定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及时组织开展退耕地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专项清理工作。
3.检查重点:根据梳理出的大户承包情况,逐一核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4.检查核实流程:首先,调阅承包合同,审查合同要素齐不齐,合同签订是否合乎规范;其次,与承包人、农户座谈了解合同是否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合同签订时农户是否知晓退耕还林政策,是否农户本人签字,合同义务是否履行等,以此判断是否是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截留、侵吞群众应享有的退耕还林补助款。
5.整改落实:对自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做到边查边改;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骗取、侵吞、截留退耕还林补助款的案件线索,依法移交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6.上报清理整治成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处理情况登记造册,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提交大户承包合同书复印件、公证书、林权证复印件。自检自查结束后,及时形成自查报告,经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双签字后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抽调业务骨干负责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情况调查、问题整改处理、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沟通,强化宣传。结合实际,动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全覆盖地深入农户开展排查整治,调查了解当年最真实的事情真相,确保不留死角。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正反典型案例为重点,既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三)接受监督,规范管理。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
(四)严肃纪律,严格追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移交监察及纪委等相关部门。同时,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掩盖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退耕还林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