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鸡乡整治打击破坏和盗采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2-6-/2020-0703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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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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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7-03

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鸡乡整治打击破坏和盗采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各社区:

《金鸡乡整治打击破坏和盗采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鸡乡整治打击破坏和盗采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遏制金鸡乡玛瑙石、砂石料、黏土矿等自然资源及林业资源私挖滥采现象,确保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自然环境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任务统筹协调、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私挖滥采玛瑙石及破坏林业资源等问题,切实保护好国家资源,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基层监管到位,矿产、林业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有序,为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专项整治工作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和安全生产的领导任副组长,金鸡自然资源所、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综合执法中心、金鸡派出所、甫家社区、黄毛社区、金鸡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金鸡乡自然资源所,由姬腾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宇、王寿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认真做好现场整治工作相关痕迹资料。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巡查组:负责对辖区内私挖滥采玛瑙行为易发多发地点开展日常巡查,由王寿元同志任组长,乡综合执法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各社区(小组)各派出一人参加日常巡查。

三、整治重点及时限

本次专项整治将突出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重点开展对辖区内玛瑙石矿点的私挖滥采行为进行现场专项整治及巡查、抽查,整治期限为2020年7月6日至9月30日,待重点整治结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转为日常监管。

巡查时间节点:乡专项整治巡查小组负责白天开展巡查,每月巡查不低于8次,巡查地点为乡辖区内私挖滥采玛瑙易发多发地点。

乡值班组负责夜间巡查,每组负责夜间巡查不低于1次,每月不低于4次。夜间巡查组指派一名专人收集巡查痕迹资料。

车辆保障:由乡综合执法中心提供面包车1辆,专项用于巡查工作。

后勤保障:由乡党政办负责。

安全保障:由金鸡派出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乡级各部门、各社区要真正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联系形成打击合力,全力开展工作,确保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乡级各部门、各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专项整治及巡查工作细化。巡查监管工作由日常巡查组进行召集安排。

(三)定期分析改进工作。乡级各部门、各社区(小组)要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巡查排班表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金鸡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