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9-05065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 20 督导组督导工作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市、区的决策部署,按照《隆阳区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实施意见》(隆办发〔2019〕10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规范全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有效铲除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利用 100 天左右时间,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矿产资源审批、开采、销售、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击,严厉打击和惩处一批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组织及其“保护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有效遏制矿产资源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安全生产隐患、基础设施损毁问题,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
三、整治打击重点
突出铁腕扫乱治标,针对矿产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8个方面的行为:
(一)非法开采(含私挖滥采、无证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二)未按批准方案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偷逃税费行为。
(三)以建设项目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矿产资源市场秩序行为。
(五)运输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和运输车辆无牌无照、超限超载、未进行封闭、沿路泼洒滴漏、破坏公路等行为。
(六)非法倒运、堆放渣土行为。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
(八)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充当“保护伞”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各职能部门、社区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书记
王云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建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尹建军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妍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华娟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艳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蒋瑞仙 副乡长
朱泽伟 副乡长、金鸡派出所所长
成 员:何 佳 党政办主任
胡 龙 党政办副主任、纪检专干
杨柳青 金鸡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应宗 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罗洪林 金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妍锦 金鸡财政所所长
杨金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艳 金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华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兰利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为农 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银燕 金鸡司法所所长
李俊伟 金鸡中心学校校长
张大俊 金鸡中学校长
王 杨 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董 晓 永昌电力分公司金鸡供电组组长
杨加洪 金鸡社区党总支书记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学伟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军妹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甫家社区驻村工作队
黄毛社区驻村工作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鸡自然资源所,由姬腾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宇、张应宗、张国艳、杨金喜、张玉华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乡纪委:负责牵头查处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不力、涉及腐败及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
2.党政办:负责牵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收集、上报。
4.经济发展办:负责矿山备案及核准上报工作和对工业企业违规使用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处置。
5.金鸡中心校、金鸡中学:负责通过“小手拉大手”形成配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6.社会事务办:负责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指导社区将破坏生态环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7.金鸡派出所:负责查处所涉刑事、治安和涉黑涉恶案件。
8.金鸡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8.金鸡财政所: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对罚没款和没收的矿产品予以审核,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对接税务部门对偷逃税问题进行处理。
9.金鸡自然资源所:负责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查处矿产资源勘察、开采过程中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查处所涉破坏基本农田违法案件线索。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违规使用非法开采建材类矿产资源进行处置、
11.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查处未进行封闭、沿路泼洒、破坏公路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利用非煤矿山信息化系统加强监管,查处所涉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线索;查处所涉市场经营中的违法经营案件线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核实和收集所涉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线索;查处非法倒运、堆放渣土行为;查处车辆无牌无照、超限超载案件线索和查处所涉偷逃税费案件线索。
1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排查整治农业设施项目涉及矿产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查处所涉水事违法案件线索。
13.林业服务中心:负责林业和草地的生态保护修护和查处所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生态红线、风景名胜区等违法案件线索。
1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查处所涉破坏文物保护案件线索;牵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舆论氛围营造等工作量。
15.金鸡供电组:负责规范安全生产用电并对涉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采取停电措施。
六个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矿产资源保护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区乡开展巡查打击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未明确职责的单位,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百日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摸底排查、整治打击、巩固成效 4 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1日—8月31日)
充分利用广播、6995、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由党政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水寨乡摆菜村恶势力非法开采玛瑙矿和村、组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专题警示教育片、板桥镇秋山村“11.27”、水寨乡新路村“2.13”事故以及发生在其他地方的安全生产事故专题警示教育片、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保护等法律法规的重点宣传内容,统一制作的开展专项整治的公开信、告知书、海报、教育宣传片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各社区进行发放宣传;金鸡中心学校、金鸡中学负责采取“小手拉大手”形式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党政办及各部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教育融入“三会一课”和“主题+专题”党日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和法律底线,结合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以组织召开群众会、挂包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开采,引导群众放下思想顾虑,发动群众主动举报问题线索。
责任领导:李华娟、王妍、蒋瑞仙
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金鸡中心学校、金鸡中学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0日)
围绕8个方面的整治打击的重点,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找准问题。结合“三级巡查”,对近3年矿产卫片图斑、林业图斑进行现场核实,排查非法开采玛瑙矿、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问题,对动态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利用 POC 对讲设备及时上报;金鸡自然资源所负责排查开采单位(个人)越界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等问题;国土村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排查道路、水利、农业、建筑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等问题;金鸡派出所负责重点查处和受理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乡纪委负责排查和受理矿产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充当“保护伞”和背后的“关系网”问题线索。各社区和乡直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5月23日前报乡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责任领导:尹建军、姬腾飞、王艳莎、朱泽伟
责任单位:乡纪委、金鸡自然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金鸡林业服务中心、金鸡派出所、各社区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整治打击阶段(2019年5月30日—8月31日)
结合8个方面的整治打击重点,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整治打击、逐一销号处理,形成高压态势。
1.组建巡查打击队。由乡综合执法中心、金鸡自然资源所牵头,于2019年5月5日前组建15人的巡查打击队;各社区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土地专管员为成员的第一级巡查队。
责任领导:姬腾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金鸡自然资源所、各社区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整治规范有效证照的采矿权。由金鸡自然资源所牵头组织规范整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金鸡自然资源所负责对未按批准方案开采和恢复治理的行为进行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矿区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水资源的行为进行整治;林业服务中心负责涉及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风景名胜区等行为进行整治;国土和村建中心负责对造成公路破坏的行为进行整治;执法中心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整治,并将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平台;财政所负责严格按照安全信息建设平台称重过磅数据,对接税务部门进行征税,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责任领导:姬腾飞、王艳莎、蒋瑞仙
责任单位: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心、金鸡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金鸡林业服务中心、金鸡财政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分类处置证照失效正在停业整顿的采矿权。由金鸡自然资源所牵头分类处理,对符合延续条件的采矿权,督促业主尽快完成延续变更登记;不符合延续条件的,一律关停取缔并依法注销证照。
责任领导:姬腾飞
责任单位:金鸡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对玛瑙、砂石、粘土等矿资源丰富,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的育德、甫家、黄毛等 3个社区,其中甫家社区甫家村的玛瑙矿、砂石矿、粘土矿、榄坡的玛瑙矿、马鞍山的砂石矿、火烧坡的玛瑙矿、黄毛社区磨石坎的玛瑙矿、上大寨的砂石下大寨的砂石矿和育德社区粘土矿等,落实“三级巡查”机制和责任,逐点(区域)开展专项打击。各社区负责第一级巡查,每月至少开展3次集中巡查,对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每天至少开展 1 次巡查;乡巡查打击队负责第二级巡查,每月至少开展3次集中巡查,对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同时配合区级巡查打击队开展第三级巡查,每月至少开展 3 次集中巡查,并定期不定期组织突击巡查打击。乡、村两级负责对因非法开采形成矿洞的采取水泥砂石浇筑封堵,形成开采面的采用设置隔离墩、防护墙(栏)和断路、断水、断电等措施进行封堵隔离,违法违章建筑一律彻底拆除,并逐点编号、登记造册、拍照留存备查。
责任领导:姬腾飞
责任单位:金鸡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各社区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严厉打击以项目建设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对“以批代采”,打着以实施道路、水利、农业、建筑工程等建设项目名义为幌子实施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的,由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行业监管部门对照审批项目逐一核实,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责任领导:姬腾飞、王艳莎
责任单位: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金鸡自然资源所、金鸡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 整治规范矿产资源市场。在辖区内开采、运销矿产资源的个人或单位,必须填写由金鸡自然资源所提供的区矿管委印制编号的“三联单”,开采、运输、使用3方各持一联,作为各执法监管部门抽查检查依据。对使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和搅拌站,一经查实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停产整顿。由金鸡市场监管所牵头,经济发展办、国土和村建中心等配合,重点对玛瑙矿市场进行规范整治,依法取缔非法销售和加工玛瑙矿的商店(点),严厉打击玛瑙矿非法交易行为,倒查追查玛瑙矿来源并严厉打击查处。
责任领导:姬腾飞
责任单位: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心、金鸡自然资源所、金鸡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整治打击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中心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源头进行日常监管,运输车辆装载完成后,对是否存在超限超载和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密闭遮盖进行监督检查和运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做好源头监管。同时,由金鸡派出所牵头,交警中队、国土和村建中心自2019年5月6日起在金国路设卡执勤检查,对拉运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和渣土、无牌无照、超限超载、封闭遮盖、沿路泼洒滴漏等情况严厉查处,需要区直部门协助的及时上报查处。
责任领导:姬腾飞、朱泽伟
责任单位:金鸡派出所、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心、综合执法中心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严厉开展刑事查处和治安处罚。由金鸡派出所牵头,对专项整治打击过程中移交的涉嫌治安处罚、犯罪和涉黑涉恶问题及时查处。同时,全面组织开展1次吸食毒品尿检排查,由各社区梳理有非法开采、买卖、运输矿产资源前科的人员名单提供给金鸡派出所,列为重点监控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尿检,一经尿检确定为吸毒人员,必须强制戒毒。同时,金鸡派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周边村(社区)的明察暗访,布控特情,秘密摸排,一经发现有聚众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责任领导:朱泽伟
责任单位:金鸡派出所、各社区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由乡纪委牵头,负责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对监督缺失、监管缺位,处置不力、打击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通风报信、泄露秘密,隐瞒不报、包庇纵容,里应外合、监守自盗和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从严、从重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动“打伞破网”取得新战果,典型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王建军、尹建军、朱泽伟
责任单位:乡纪委、金鸡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司法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巩固成效阶段(2019年8月31日后长期坚持)
1.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因开采矿产资源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由综合执法中心督促业主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区检察院对明显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且拒不履行治理义务的个人或单位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公开审判的旁听,以案释法、以儆效尤。
责任领导:姬腾飞
责任单位:金鸡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规范开发利用秩序。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压实责任,金鸡自然资源所严格依法对矿业权审核审批,并监督采矿权人按批准方案进行开采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区、乡、村三级巡查机制,对新增非法开采点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做到“还清旧账、不欠新账”,坚决杜绝专项整治打击成效反弹回潮。
责任领导:姬腾飞
责任单位:金鸡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各社区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接受区级成效考核。由金鸡自然资源所和综合执法中心牵头各社区,完善好各类痕迹台帐,积极接受区级2019年8月20日对全乡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行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姬腾飞、朱泽伟
责任单位:金鸡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派出所、各社区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解决。各社区、乡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职能责任,乡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书记和乡直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乡分管领导牵头,金鸡自然资源所联合乡纪委、金鸡派出所、金鸡司法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 1 次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互通工作信息,联合查办案件,确保打击行动协调紧密、信息互通、衔接通畅、高效推进。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社区、乡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各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同时做好工作中各部门间案件移交和联合查处。加大与区直各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在日常巡查监管、整治打击、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做到左右联动、上下联动。各社区和涉及的乡直部门于每周五下午 4:30 前向乡矿产资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打击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检查。乡纪委要将整治打击行动工作纳入督查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日常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履职缺位、推诿扯皮,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开展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和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