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地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9-0517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着力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延伸督导隆阳区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工作,切实加强对群众关心的非法高利放贷、民间借贷乱象、暴利讨债等问题治理,助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地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发〔2019〕17号)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治理行业乱象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助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治标、治本、治根”的总体目标,地方金融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地方金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地方金融领域治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得以铲除,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各负其责。从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出发,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堵塞行业漏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管政策和风险处置措施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司法手段,统筹兼顾,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防范,重点化解。重点实施地方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治理,对当前突出金融风险进行重点处置,遏增量、减存量,防止单体风险和个案风险蔓延扩散、交叉传染。对地方金融领域风险实施全方位监管,补短板、强弱项,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
(三)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加强风险识别判断,既防“黑天鹅”事件,也防“灰犀牛”事件,还要防范区外突发风险事件带来的“蝴蝶效应”。对已经冒头的显性风险,坚决依法打击处置,确保风险可控。对尚未冒头的隐性风险,健全早期干预、应急稳控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薄弱环节监管制度。
(四)明确界限,守住底线。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准确预判地方金融领域风险,控制处置节奏,防范风险蔓延和叠加,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两个底线。
四、整治重点
(一)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以财富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股权投资、众筹等名义开展非法金融业业务活动。
(二)利用互联网或手机APP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提供借贷信息搜集、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从事或者主要从事以发放贷款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三)民间借贷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各种套路、手段,侵占被害人合法财产的非法“套路贷”。
(四)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等综合成本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年化形式)的规定非法高利放贷。
(五)向无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的在校学生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以诱惑方式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的非法校园贷。
(六)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9年4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治标、治根和治本三个阶段。
(一)治标阶段(2019年4月至5月底)。完成地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整体效能明显提高,地方金融乱象得到有效控制,宣传教育成效逐渐显现,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掀起专项整治新高潮。
1.深化组织部署。各社区、各部门、各站所要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特殊之时”,强化底线思维,立足主管主责,提出符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切实管用的措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再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各社区、各部门、各站所)
2.持续宣传发动。坚持防范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教育与扫黑除恶宣传等专项宣传活动同频共振,开展常态化宣传。以5月宣传月活动为抓手,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六进”活动,走村入户,宣传发动,继续鼓浓舆论氛围,形成宣传声势。着重抓好识别非法金融广告、金融消费及防范“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贷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套路贷”警示案例,提升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各部门、各站所、金鸡中心校、金鸡中学)
3.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宣传非法集资有奖举报政策,鼓励广大群众自发、广泛参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地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线索,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举报电话:0875-2802014,地址:隆阳区金鸡乡财政所。(牵头单位:财政所)
(二)治根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边排查边整改,存量风险稳妥化解。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预警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增量风险有效防控。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逐一见底,彻底铲除滋生的土壤,防止死灰复燃。
1.开展风险线索排查。根据《隆阳区2019年地方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隆处非领〔2019〕2号)要求,以扫楼扫街方式开展各领域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财政所负责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借贷中介、担保行业、各类交易场所;负责协调、配合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加强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问题排查,协调人行保山中支负责第三方支付风险排查。经济发展办负责典当公司、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金融租赁公司、各类涉农合作组织;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工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房地产、房产中介领域;社会事务办负责养老服务、民办教育、领域风险;金鸡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领域;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旅游、影视文化领域。(责任单位:财政所、经济发展办、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金鸡卫生院、社会事务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加强日常预警监测。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根据《隆阳区加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16〕268号)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测预警职责,全面监测地方金融领域风险隐患,严控增量风险。按月报送监测预警信息,财政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分析研判,适时进行风险提示。(责任单位:财政所、金鸡信用社、各行业主管部门)
3.规范市场准入登记。切实加强投资咨询、P2P网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企业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设登记,规范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禁止省外网络金融平台或网络借贷机构到辖内注册分支机构、子公司等。不核准名称行业表述为“投资管理”的公司,经营范围不核准“投资咨询”。一律不准再登记(名称和经营范围)互联网借贷、互联网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P2P等公司。对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银行不予开户、不予提供支付结算。(责任单位: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
4.强化广告资讯管控。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心、经济发展办加强广告资讯日管理,深入推进吸收公众资金广告“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开展非法广告专项排查清理活动。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督促媒体强化自律责任,坚决制止媒体播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信息传播。综合执法中心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小广告治理,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小广告。(牵头单位: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心)
5.依法严惩消除后患。严厉打击金融诈骗、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以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取缔乱办交易场所。加快现有重点案件的侦办、资产处置、资金清退和司法审结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原则继续配合做好跨省、市、区案件处置工作,对重点案件开展控逃、防逃、追逃工作,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要求,公安机关对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以及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非法发放民间贷款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依法加强监管。(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金鸡司法所、金鸡派出所、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
6.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密切关注與情动向,分类施策稳妥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次生风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充分把握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依规、可控有序制定涉案资产的处置方案。严格落实五包五保责任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导入法制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治本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前)。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综合治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货、暴利讨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地方金融领域日常监管工作体系。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创新产品和服务,用更优更丰富的产品来满足市场和群众的投资和贷款需求。(责任单位:财政所、金鸡派出所、金鸡信用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为加强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金鸡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金鸡派出所、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经济发展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负责部署、协调、落实和督导等工作,由财政所负责与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人行保山中心支行对接协调有关工作。各社区,各站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把地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二)专项督导,考核激励。乡级适时进行督导,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将地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赋予相当分值,通过正向激励,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专项整治不重视,打击不主动,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风险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及时总结,报送信息。要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工作成效、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工作信息收集、编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