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19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9-0329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29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 号)、《云南省教育厅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 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18〕180 号)、《隆阳区 2019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加强我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小学:辖区内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5%以上,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4%以下。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必须100%在校就读。
(二)初中: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必须100%在校就读;17岁人口初中教育完成率达90%以上。
(三)特殊对象及其他: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检测鉴定和组织入学工作,对不能到校进行正常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认真开展“送教入户”工作。辖区内7-15岁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均达到85%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普、职)的比率在70%以上;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达100%。
三、加强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隆阳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金鸡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云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蒋瑞仙 副乡长
成 员:尹建军 乡纪委书记
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乡党委组织委员
李华娟 乡党委委员、乡党委宣传委员
余德翔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艳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艳 金鸡派出所教导员
何 佳 党政办主任
杨刘叶 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钟雪艳 民政助理员
李妍锦 金鸡财政所所长
张银燕 金鸡司法所所长
王立建 金鸡卫生院院院长
李俊伟 金鸡中心学校校长
张大俊 金鸡中学校长
张应宗 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杨加洪 金鸡社区村党总支书记
金德华 育德社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学林 郑官社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村党总支书记
张军妹 黄毛社区村党总支书记
段学伟 甫家社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控辍保学办公室在金鸡乡中心学校,由蒋瑞仙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付冰妍、李俊伟、张大俊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明确职责
乡政府对全乡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控辍保学的各项指标要求,统筹谋划、指导督促工作开展。
(一)各社区村委会: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依法控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安排专人深入村、组、户,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建立起乡、村委会、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金鸡中心学校、金鸡中学:抓好宣传,安排部署全乡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劝返复学和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全乡学生流失情况,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汇报。
(三)各村完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家访,加强与学生家长、村委会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及时向乡人民政府、中心学校、村委会报告,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外出打工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
五、制度措施
(一)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包保”责任制
乡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为一线,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为一线,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乡政府、中心学校、中学领导干部包保社区如下:
社区名称 | 乡政府包保人 | 中心学校包保人 | 中学包保人 |
金鸡社区 | 余德翔 | 李俊伟、段福亮、陶朝晖 | 鲁忠众 |
育德社区 | 王艳莎 | 孟春波、张 波 | 赵 江 |
郑官社区 | 李华娟 | 刘伟燕、孟凤迪 | 张乃彧 |
东方社区 | 尹建军 | 车树玮、杨洪啟、陈晓明 | 赵尚奎 |
黄毛社区 | 董 伟 | 李俊伟、段福亮、陶朝晖 | 田 忠 |
甫家社区 | 姬腾飞、蒋瑞仙 | 车树玮、杨洪啟、陈晓明 | 张大俊 |
(二)认真落实“三长两主任”送生入学制度。
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小学、初中学生入学工作。在入学过程中坚持实行村主任、村民组长、家长、小学校长、班主任,即“三长两主任”送学生入学。在入学当天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现场办公,解决学生入学问题,确保每一个学生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实行控辍保学排位制和末位约谈制度
每年7月底以前,乡政府、村委会,学校、教师、家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各挂村领导、村委会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委会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情况及辍学率进行排名,如排名在后的将由乡主要领导约谈村书记和中小学校长。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控辍保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社区、中小学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栏、标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各自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要着力宣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其按时入学等要求。宣传区、乡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儿童少年入学、村协助做好工作、严禁用人单位招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等工作;宣传国家实施“两免一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提高家长送学、学生入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国家教育扶贫具体政策性补助、我乡教育慈善基金会助贫奖优办法,消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生活困难家庭后顾之忧。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晰“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等法律法规,树立起“企业雇用未成年人违法”等法制理念,在全乡上下形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措施,依法控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强化适龄儿童少年名册管理。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由乡人民政府牵头,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名册台帐建立,统计各年龄段有关情况数据,做好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跟踪管理工作。由乡政府安排专人统一负责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实现滚动式管理。同时,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鉴定和造册工作,切实掌握适龄人口状况,为组织入学和控辍提供第一手资料。
2.规范组织入学程序。
(1)通知入学。每年8月份对进入义务教育学龄人口进行摸底造册,对满6周岁儿童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依法通知小学毕业生到就近安排的初中学校就读。对到外地就读的要造册登记,清楚去向。
(2)学籍管理。学生入学注册后,各中小学要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实行辍学学生月报告制度。
(3)教育劝学。经确认为辍学的,学校要在2日内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地的村委会,共同出面做好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返校动员工作。
(4)敦促复学。经教育劝学无效者,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的周五前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送辍学学生名册。接到学校书面报告及辍学学生名册后,乡人民政府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依法及时送子女返校学习。
3.建立学额巩固责任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巩固学额的工作落实到班级、教师,确定负责人,明确责任制,并将其作为教师年终考评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科任教师在日常上课时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安排家访,发现学生辍学要报告乡人民政府,并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动员学生复学工作。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排斥或变相排斥差生,发现此类现象一经查实,对该教师和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三个台账”,确保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中,学校根据“疑似辍学”、“边缘辍学”和“潜在辍学”三种对象,分别建立“红黄蓝”三个工作台帐,形成“三色预警”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关口前移,风险后置。建立红色台账。将疑似辍学学生和送教入户学生(送教入户学生是指学校、村、乡三级共同鉴定并报基教股备案的残疾学生、智力缺陷学生或有重大生理缺陷的学生)纳入红色台账,各学校对红色台账中的学生做到底数清,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应包含:学生的详细信息(学生基本情况和家庭信息等),包保责任人以及对应建立的“一生一策,一生一案”材料,包保责任人的工作痕迹,学生的在校记录、享受资助政策等;送教入户学生台账应包含:送教方案(一人一案),送教责任人,送教内容、课程表、学习成绩、送教图片等工作痕迹。
对红色台账中疑似辍学学生的处理的办法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4号)要
求按程序按步骤操作执行。建立黄色台帐。将辍学边缘生纳入黄色台账。各中小学在开展控辍保学以及“千师访万家”活动中要重点留心留守儿童、单亲儿童、父母残疾、监护人吸毒或服刑、家庭有重大疾病患者的儿童,准确掌握其就学状态,一旦有辍学苗头,应及时将其纳入黄色台账,由学校领导负总责,德育处牵头安排教师对他们进行个别谈话、定期家访、或动员社会力量进行资助等,通过心理辅导、情感交流和经济帮助保证其不失学、不辍学。建立蓝色台账。将潜在辍学生纳入蓝色台账。各中小学在日常教学和各类考试测试中,要留意学习较为吃力的后进生、厌学生。这类学生应有学校领导负总责,教导处牵头,安排科任教师一对一进行辅导,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辅导过程中产生的痕迹资料需统一收集在蓝色台账里。
4.扎实开展好“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
各学校对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家访,动员劝返,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达标。“千师访万家”活动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卡户生家访全覆盖,辍学生家访全覆盖,学困生家访全覆盖,违纪生家访全覆盖。家访着重宣传教育扶贫政策、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开展家庭教育、动员学生返校等内容为主。寒暑假期间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变数最大的一段时间,是辍学的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寒暑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的严峻形势,想方设法,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紧急的任务布置好、落实好。同时,寒暑假期间,中学要组织教师对初二、初三的学生做好家访,掌握初二、初三学生的思想动向,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保证本校的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
5.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
要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学生变动管理制度,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必须具备完整齐全的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学籍表册。要提前做好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取证工作,要逐人逐校落实就读接收证明。
6.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要引导教师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广大教师要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
7.推行“中小学贫困留守儿童少年帮扶制度”
由村委会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委托监护人、乡村干部、学校教师、志愿者联系联络机制。以村为单位组建关怀小组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开展交心谈心和“送温暖”活动。加强扶困助学工作,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个贫困学生都能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8.依法推进控辍工作
建立相应的违法处罚措施,对通过宣传教育、反复动员,仍然不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甚至让他们辍学打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乡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这些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送达《责令送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由乡政府作出行政处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到期仍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政府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到期经催告仍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直到他们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劳动部门对违法招用童工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教师体罚学生或违规补课、编重点班、乱收费而造成学生流失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当事教师的法律责任。
9.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整治“校园欺凌”
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内外安定和谐,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10.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数据精准
中心学校每周由专人负责向教育局上报控辍保学情况。中学、各小学每天向中心学校报告控辍保学情况及工作措施,中心学校收集整理后,向乡党政办统一报送。
六、考核办法
对各社区村委会及各学校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乡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进行考评检查。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