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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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2019-021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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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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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2-14

为切实做好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3号)、《隆阳区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隆农发〔2019〕2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病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犬类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羊痘、犬类狂犬病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70%以上,4个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乡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0%以上,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统筹做好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时间要求

全乡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季集中免疫2月上旬开始、3月30日结束,秋季集中免疫8月上旬开始、9月20日结束,每季集中免疫45天以内全面完成。

二、免疫病种、使用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一)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2.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犬类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由养殖户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养殖户自愿有偿免疫。)

3.非强制免疫病种: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牛出败、牛羊梭菌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由各养殖户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养殖户自愿有偿免疫。

(二)禁止免疫病种

家畜布鲁氏菌病及其它禁止使用疫苗免疫的病种。

(三)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1.家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

疫苗:根据农业部和云南省农业厅的要求, 2019年全乡所有禽类规模场和散养户都使用重组禽流感(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Re-8株+H7N9H7-Re-1株),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250ml/瓶,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2-5周龄鸡0.3ml/羽,5周龄以上鸡0.5ml/羽;2-5周龄鸭鹅0.5ml/只,5周龄鸭鹅1.0ml/只,5周龄以上鸭鹅1.5ml/只。秋防使用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 Re-11株+ Re-12株,H7N9 H7-Re-2株)。

抗体检测:全乡统一在免疫30天后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2.猪:免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种疫苗。

口蹄疫:猪使用O型合成肽疫苗或O型灭活疫苗,牛羊使用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合成肽疫苗50ml/瓶,剂量1ml/头份;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100ml/瓶,剂量2ml/头份;均为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猪瘟:使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

抗体检测:“321”免疫的生猪统一在注射45天后采血,分别进行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免疫效果检测,存栏猪抗体转阳率≥70%判定为合格。单一疫苗免疫或者猪瘟、口蹄疫同时免疫两种的生猪,猪瘟统一在注射30天后、猪口蹄疫猪瘟统一在注射45天后采血,进行免疫效果检测,存栏猪抗体转阳率≥70%判定为合格。

3.牛:免疫口蹄疫。

2019年春秋“两防”都使用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0ml/,金宇的剂量1ml/头份,中普、天康的剂量2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抗体检测:牛口蹄疫全乡统一在免疫30天后采血,进行免疫效果检测,存栏牛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4.羊: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痘。

口蹄疫:2019年春秋“两防”都使用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储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0ml/,金宇的剂量1ml/头份,中普、天康的剂量1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小反刍兽疫:使用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5℃以下储存,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头份/瓶,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ml,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颈部皮下注射1ml。春秋两防普免,注射时疫苗稀释后40分钟用完。

羊痘:使用山羊痘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按照瓶签说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2头份/ml,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尾根皮内注射0.5ml(1头份),每年对应免羊只全免1次,注意怀孕母羊不能注射。

抗体检测:小反刍兽疫、口蹄疫全乡统一在免疫后30天采血,进行免疫效果检测,存栏羊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5.犬:免疫狂犬病。使用狂犬病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6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5头份、10头份/瓶,用注射用水稀释成1头份/ml,2月龄以上的犬,每只犬肌肉注射1ml,以后每年注射1次。

(四)疫苗订购和调供

坚持疫苗主渠道供应,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由区动物疫控中心向市级调供,免费定量供应。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羊痘、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牛出败、牛羊梭菌病、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苗由各养殖户根据需要提出用苗计划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向市动物疫控中心订购发放,疫苗成本由养殖户自行负担(猪瘟、狂犬病疫苗在争取到区级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可以限量免费供应),凡国家强制免疫病种和地方财政支持经费购买疫苗的病种均不得向养殖户收取疫苗费。

三、继续推广免疫新模式和新技术

(一)坚持动物防疫分片包干责任制

乡人民政府将相关动物防疫工作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挂片到村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负责督促指导村级开展免疫工作。

(二)坚持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

1. 建立一个定点联系:养殖大户,建立动物卫生监管机制,实行定点联系、责任到人,一个大户确定一名官方兽医负责防疫监督,消除监管盲区。

2. 制订一个免疫程序:每个大户确定一名分片包干责任人,负责指导畜主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监测计划。

3. 达到四化防疫目标:免疫程序化、免疫档案规范化、免疫效果监测科学化、防疫监督常态化。

(三)坚持散养户“整村推进”免疫

坝区、养殖密集区和交通沿线的村,以乡为单位组建以分管副乡长为队长,乡分片包干人员、乡级动物防疫人员、村组干部、村防疫员为队员的动物防疫队,并分成若干个免疫小分队,即以相邻2—3个村的防疫员2—3名和村组干部1名组成免疫小分队,对散养户逐村逐户实施免疫;山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闭塞的村,采取以村干部发动,社干部协助村防疫员进行逐户实施免疫。

(四)继续推广生猪“321”免疫新技术

对能够自筹经费购买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散养户,要继续实施“321”免疫,并继续规范技术,猪瘟、猪蓝耳病混合疫苗稀释:用蓝耳病疫苗稀释液20毫升1瓶稀释20头份蓝耳病活疫苗1瓶,再稀释20头份猪瘟活疫苗1瓶,每瓶疫苗至少用稀释液冲洗3次。

五、认真落实各项免疫措施

(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

兽医站建立全省统一固定格式的疫苗台账,记录每一种每一批疫苗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数量、到期时间等。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云疫控〔2016〕6号))进行调供、储存、运输、接收、发放、使用、评价、报废。

1. 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为保护环境和督促防疫员节约使用疫苗,认真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要求兽医站发放疫苗时,以“瓶”为单位填写疫苗领用表,春秋“两防”结束后回收疫苗瓶,并填写疫苗瓶回收表,计算每位防疫员每种疫苗的疫苗瓶回收率,汇总全乡疫苗瓶,计算回收率,疫苗瓶由乡兽医站或区动物疫控中心统一登记,集中销毁处理。

2. 做好疫苗使用情况核查工作。兽医站应加强疫苗使用情况和储存条件检查,做好调剂和储存管理工作,严格杜绝浪费和因保管不当造成疫苗失效。

(二)加强免疫档案规范化建设

在养殖大户建立《云南省规模养殖免疫档案》;在村民小组建立《云南省散养户免疫档案》,同时在饲养户建立《云南省免疫户口册》。“两档一册”要做到规范填写,《免疫户口册》加盖乡兽医站公章,填写时防疫员签字,《免疫档案》加盖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章,填写时畜主签字,方能有效。以纸质档案为基础在乡兽医站建立全区统一、到村到户、有自动汇总功能的免疫档案电子文档。

(三)加强畜禽免疫技术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免疫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免疫注射操作、免疫反应治疗、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档案填写和免疫电子文档建立使用,不断规范畜禽免疫工作,提高技术水平和免疫质量。开展的防疫技术培训要覆盖到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要强化精准扶贫畜牧业项目的动物防疫防控技术培训,充分发挥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实

要继续贯彻区政府动物防疫“一意见两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成立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将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继续实行乡与村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畜牧兽医站与畜禽贩运大户、养殖大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