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8-071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10
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营林生产任务的通知》(保林发﹝2018〕26号)及《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乡镇(街道)2018年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18〕76号)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我乡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鸡乡“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兰利云 党政办主任
罗洪林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艳 金鸡林业站站长
赵绍强 金鸡林业站工作人员
苏丙恒 金鸡林业站工作人员
段学伟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军妹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加洪 金鸡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金鸡林业站,由张国艳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人员为工作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