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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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2018-0417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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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4-17

2017年,全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家庭”25户、“平安家庭示范户”3户。2018年金鸡乡妇联将继续在隆阳区综治委、隆阳区妇联的领导下,结合当前“四创两争”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要求,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妇联参与平安隆阳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的切入点,发动更多家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为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现对2018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调整完善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按照区委、区政府平安建设总体部署,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消除家庭暴力,减少家庭犯罪为重点,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为隆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2018年,在全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动平安法治宣传、维权维稳体系构建以及试点示范打造等工作向纵深发展。目标设定创建“平安家庭”150户、“平安家庭示范户”20户。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四进”等体系建设,“四进”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学进家庭、道德教育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六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实现“六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从而达到“十好”标准,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创建标准

“平安家庭·美丽家园”创建“十好标准”:

一是学法用法无违法,家庭学习好;

二是尊老爱幼无暴力,家庭和睦好;

三是邻里和睦无纠纷,家庭美德好;

四是崇尚科学无邪教,家庭文明好;

五是勤俭节约无奢侈,家庭节约好;

六是自我防范无隐患,家庭安全好;

七是依法维权无“闹访”,家庭守法好;

八是环境优雅无乱占,家庭环境好;

九是关爱生命无“六害”,家庭健康好;

十是参与公益无私利,家庭奉献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金鸡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如下:

组 长:邵曰本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建军 乡人人大主席

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蒋瑞仙 副乡长、乡妇联主席

成 员: 胡 龙 乡综治办主任

杨刘叶 乡妇联专职副主席

张军妹 金鸡社区妇联主席

鲁子莲 育德社区妇联主席

张思丽 郑官社区妇联主席

刘国蓉 东方社区妇联主席

李正燕 黄毛社区妇联主席

李宗菊 甫家社区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妇联,由蒋瑞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刘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2018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周期为一年,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全面宣传、营造氛围(1月1日至12月31日)

家庭成员是创建“平安家庭”的主体,创建活动需要广大家庭成员的认知、参与和支持,务必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做到“三个注重”。

1.注重宣传的广泛性。认真开展平安知识进万家、法律知识进万家、文明礼仪进万家“三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高密度、广覆盖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到千家万户。特别要以“3·8”妇女维权周、“6.26”禁毒宣传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为契机,重点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及活动,并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家庭成员的性别平等意识和法律素质。

2.注重宣传的针对性。面向农村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守法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密切配合基层司法部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开展心理疏导工作,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大力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家庭“六防”、“六无”的意识和能力。

3.注重宣传的实效性。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家庭的需求,选择群众最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覆盖率。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用典型、身边的事例示范、教育、感召每一个家庭,使广大家庭成员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二)完善机制、提升质量(2月1日至3月31日)

加强机制建设,争取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基层维权服务网络,增强基层妇联维权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妇联维权机制建设,拓宽维权途径、创新维权载体、完善维权方式、增强维权实效,以信访接待工作为重点,建立信访接待、受理、登记、答复以及联合“会访”等制度,并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确保维权信访工作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法律法规的执行环节中,充分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切实提升源头参与的实效。要深入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借助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分类指导,面上推动(4月1日至5月15日)

各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推进该辖区内90%以上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创建指标任务。要注重在工作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得到稳步推进。以家庭为主体来开展的活动,要根据家庭结构和家庭的特点开展创建工作。对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员的家庭要进行重点帮教和定期服务,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家庭要进行关爱救助,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深化,总结验收(5月16日至5月31日)

召开“平安家庭”推进会,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示范户”授予荣誉称号。认真总结、完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引路的作用,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努力以“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成效为促进平安隆阳建设作贡献。

六、方法步骤

(一)家庭申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到村(社区)领取填写统一印制的隆阳区“平安家庭”申报表。

(二)初次评比:由村民小组长牵头,社区妇联执委、村民代表配合,召开户长会议,会议中填写“平安家庭”民主测评表,由村民小组汇总并对申报家庭进行总体评分,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村(社区)。

(三)村(社区)总评:社区两委、社区妇联根据各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过集体讨论后确定平安家庭,将名册上报乡镇(街道)“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乡妇联审批:乡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批准,形成命名文件,授予“平安家庭”称号。

(五)张榜公示:根据乡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命名决定,由社区两委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进行张榜公示。同时,由乡妇联推荐其中10%-20%的家庭成为“平安家庭示范户”,报送隆阳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授牌:隆阳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平安家庭示范户”进行命名并授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以点促面、示范带动。积极推进“平安家庭”示范点建设工作,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使创建工作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激励带动更多家庭积极参与活动,扩大创建工作的辐射效应。

(三)完善管理、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对“平安家庭”进行滚动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行“一年一创评、一年一审核”,引导家庭增强持续创平安意识,不断提升创建的整体质量。对审核不达标的家庭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平安家庭”称号,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不达标家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帮扶转化为“平安家庭”,扩大平安家庭的覆盖面。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强化担当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村(社区)妇联要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五)规范痕迹、按时上报。各社区妇联在工作中要注意形成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档案材料,依年度分类别进行痕迹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