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在“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一兵三户四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8-0326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3-26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112号)、《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为教育引导金鸡乡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一兵三户四村”评选活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全乡上下形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合力,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为确保评选活动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8年组织两次“一兵三户四村”评选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
二、评选内容和对象
“一兵”。开展“扶贫工作标兵”评选活动。评选对象为各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乡、社区从事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各社区“挂包帮”的领导干部。
“三户”。以贫困户为单位,开展“光荣脱贫户”“文明家庭户”“带头致富户”评选活动。评选对象为金鸡乡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村”。以贫困村为单位,开展“脱贫攻坚红旗村”、“基层党建红旗村”、“产业发展红旗村”、“美丽村庄红旗村”评选活动。评选对象为金鸡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甫家村、黄毛村)。
三、评选主体
评选活动:乡扶贫办、文化站、组织办、人居办、农科站负责组织评选,“一兵”“四村”由乡直部门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到区级参加评选,“三户”由各社区负责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到乡扶贫办、文化站、组织办、人居办、农科站,经乡组织评选后择优推荐到区级参加评选。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特成立金鸡乡“一兵”“三户”“四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邵曰本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建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尹建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姬腾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余德翔 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艳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万长青 副乡长
蒋瑞仙 副乡长
陈丽刚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兰利云 党政办主任
马秋瑾 扶贫办副主任
张为农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平 农科站站长
张国艳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彦凯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洪林 文化站站长
张玉华 人居办主任
张应宗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胡 龙 综治办副主任
王 妍 组织员
杨加洪 金鸡社区党总支书记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孟树银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甫发苏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扶贫办,由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评选标准
2018年3月28日前,各责任部门以《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112号)明确的“一兵三户四村”评选标准为总体依据,按百分制细化各项评选标准。
“一兵”。
按“一准两高两好”标准评选,即:扶贫对象识别准,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高、对扶贫工作队员满意度高,扶贫资金和产业发展结合好、扶贫工作队员作用发挥好。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领导:董 伟
配合部门:各社区、扶贫工作队、挂包帮干部
“三户”。
“光荣脱贫户”。按“四优”标准评选,即:产业发展优、内生动力优、脱贫技能优、脱贫效果优。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领导:董 伟
配合部门: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乡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文明家庭户”。按“四好”标准评选,即:道德品质好、和谐互助好、环境卫生好、感恩回报好。
牵头单位:乡文化站
责任领导:董 伟
配合部门:乡人居办、各社区
“带头致富户”。按“四带头”标准评选,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发展产业、带头帮贫致富、带头公益事业。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领导:董 伟
配合单位:乡纪委、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四村”。
“脱贫攻坚红旗村”。按“四有”标准评选,即:有规范档案、有产业支撑、有落实措施、有脱贫成效。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领导:董 伟
配合部门:乡组织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基层党建红旗村”。按“六好”标准评选,即:“两委”班子好、党员队伍好、阵地建设好、服务能力好、制度建设好、群众反映好。
牵头单位:乡组织办
责任领导:姬腾飞
配合部门:各社区
“产业发展红旗村”。按“五化”标准评选,即:产业特色化、就业组织化、产品标准化、发展规范化、企业龙头化。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万长青
配合部门: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乡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美丽村庄红旗村”按“四美”标准评选,即: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美、日常生活美、生态环境美。
牵头单位:乡人居办
责任领导:余德翔
配合部门:各社区
六、时间要求
1.3月30日前,乡直各部门根据评选方案,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量化评选标准。
2.2018年4月乡组织评选上半年的“一兵三户四村”,并择优推荐参加区级评选活动。各社区在4月10日前将“三户”评选推荐名单上报乡直相关部门,由乡直部门进行核查,4月20日,乡直部门将最终评选结果上报乡扶贫办。“一兵”“四村”由乡直部门进行评选,4月20日,将最终评选结果上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汇总上报参与区级评选。
3.2018年10月乡组织评选下半年的“一兵三户四村”,并择优推荐参加区级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