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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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2018-063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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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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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中共保山市委、中共隆阳区委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现就加强全乡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云岭铁军”。

(二)基本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执法司法能力;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难题,促进政法队伍长远发展;坚持尊重政法干警主体地位,始终把促进政法干警全面发展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政法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队伍活力;坚持把政法队伍建设放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开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二、坚持政治建警,永葆忠诚本色

(一)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筑牢政法干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治观点侵蚀。加强党史国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结合隆阳区中心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各种重大项目落地金鸡,涉及民生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因利益诉求引发上访增多;经济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存在的涉稳风险隐患突出,以及民族宗教情况复杂、境外国家局势不稳的实际,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政法干警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发现、打击敌对势力和维护团结、维护稳定、维护主权的本领。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增强政法干警的“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党指挥,严守纪律,决不允许发表与党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严格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严格程序要求,避免迟报、瞒报、漏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政法干警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正义中接受考验,以实际行动捍卫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党的领导。完善政治轮训制度,多种形式组织政法干警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政法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三)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政法干警职业精神的重要内容,丰富完善道德讲堂、善洲志愿服务、文明执法司法等活动形式。提升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政法干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广泛开展尊崇职业荣誉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和入职晋级授衔宣誓制度,建立培树、表彰、宣传优秀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人物常态化机制,增强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实施政法文化工程,建设传承红色基因、体现时代精神、彰显正义正气的政法文化,为政法事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四)创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路,完善载体,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准确掌握干警思想、家庭、生活、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的教育引导和纽带连接作用,多渠道搭建问需于警、问计于警、问效于警的“直通车”,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干警心坎上。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公安改革、司法行政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力度,引导政法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上来,确保改革事项顺利推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开展案例式、互动式、现场式教育,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时代化水平。充分依托“4·15”武装起义纪念广场做活思想政治教育。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一)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统筹制定政法干警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政法干警轮训培训制度。以能力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完善分级分类分批培训机制,对政法领导干部、执法司法岗位干警、综合部门干警开展精准化培训。注重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将党性培训与业务培训、理论培训与实战培训结合起来,提升政法干警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实战化训练机制和训练模式,组织开展轮训轮值、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

(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拓宽政法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路子,努力赢得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实行案件办理、释法析理、疏导情绪三同步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政法干警深入基层常态化机制,组织政法干警深入扶贫挂钩村、挂钩户和矛盾问题集中、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开展工作,准确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统筹开展扶贫攻坚、化解矛盾、法治宣传、禁毒宣传等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协商调解、公开听证、群众评议等方法处理问题、化解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提高科技运用能力。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理念,善于运用科技成果破解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执法司法领域难题。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加大政法干警科技运用培训力度,使懂网用网成为政法干警的基本功,逐步培养一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加强移动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信息系统研发运用,促进信息流、业务流、管理流融合贯通,大力推进数据化、智慧型政法机关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推进,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运用平台(雪亮工程)、“6995”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抓手,着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与政法工作融合发展,促进网络互联、数据集成、资源共享,提升政法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四)提高社会沟通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以主动坦诚的姿态同社会沟通,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面对媒体,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政法工作情况,提供宣传内容,明确宣传重点,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的合作,打造政法宣传品牌栏目,不断扩大政法影响力。建立新闻发言人、官方“三微”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工作机制,提高正面宣传传播力、感染力和可信度。落实重大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升舆情信息发现能力,完善舆情信息报送制度,提高舆情引导处置能力。管好用活政法新媒体和政法干警自媒体,避免因言词不当、秘密泄露引发舆论风险。

四、坚持从严而治,建设过硬队伍

(一)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严格执行纪律条令规定,确保政法队伍行动一致、令行禁止。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执法司法领域和环节,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执法司法权,细化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健全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引导政法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用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引导政法干警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二)强化作风问题整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和群众满意度定期调查机制。把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等顽疾,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厉查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立案、越权管辖、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执法司法不公、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建立健全乡党委、纪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实行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三)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办案团队、办案人员职责权限,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建设集实时监督、动态监控、风险提示于一体的执法司法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司法办案全过程记录留痕。落实执法司法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加大信息公开披露力度,推进执法司法深度公开。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相衔接,探索建立与政法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纪检监察机制。

(四)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坚持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建立集网络、电话、信函、上访等于一体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究机制。建立乡党委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等行为。完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乡党委、纪委定期对全乡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集中通报,建立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领导水平

(一)强化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政法工作职业特点,突出忠诚可靠首要标准,执法懂法必备条件,注重考察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把敢于改革创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干部推选给组织部门。

(二)强化领导班子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对政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的管理。

六、健全保障体系,增强队伍活力

(一)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身份保障制度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依法惩治暴力袭警、打击报复执法司法人员及其家属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执法司法安全工作规范,完善武器警械和安全防护装备使用规定,改善政法干警履职安全防护条件。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探索建立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制度和不实举报澄清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安全感。

(二)落实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严格执行《保山市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家庭慰问制度》,让牺牲伤残特困政法干警家庭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关注政法干警身心健康,全面建立政法干警健康档案,落实每年定期体检、政法干警生病住院探视制度,健全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政法干警身心健康水平。注重解决政法干警实际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问题,解除家庭后顾之忧。

(三)加大保障力度。规范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标准和考核工作,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聘用制辅助人员的管理和保障工作,提高聘用制人员队伍建设正规化水平。加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一)落实乡党委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强党对政法队伍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完善乡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健全党委定期听取政法队伍建设汇报制度,乡党委班子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及时研究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二)发挥乡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一般由乡党委委员担任。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发挥熟悉了解政法干部的优势,协助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政法部门自身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干部的配备比例。

(三)强化政法部门党支部主体责任。政法部门党支部要承担起抓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党支部书记要对本单位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政治生态负总责,党支部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制,坚持一手抓政法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完善政法机关党组织体系,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党的集中学习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到每名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