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18年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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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2018-0507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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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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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5-07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及省、市、区委有关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建设法治隆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凝聚并形成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同时不断推动和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让宪法精神成为全社会的真诚信仰。

二、活动原则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二)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同时,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基础上,注重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增强宪法观念;深入学习宣传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坚定宪法自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具有极为广泛的、深刻的影响和作用,树立宪法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在宪法统领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显著进步,彰显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宪法共识。

三、活动内容和方法措施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宪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1.邀请金鸡乡法律顾问、吉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双桥,组织全体乡村干部、乡直单位干部职工,在乡政府开展一次“学习宪法、依宪执政”专题法治讲座。

牵头单位:乡党政办

责任人:蒋瑞仙

具体责任人:罗洪林、张银燕

提供材料:讲座签到表、图片、讲义或宣讲稿等

完成时限:2018年5月28日前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学习纳入乡党委、政府学习计划,并按照每年不少于一次宪法专题学习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乡党政办、组织办

责任人:姬腾飞

具体责任人:兰利云、王妍

提供材料: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和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组织开展“领导带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2018年6月30日以前,乡领导到挂钩社区、扶贫挂钩村围绕“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专题宣讲一次。

牵头单位:组织办、宣传办

责任人:董伟

具体责任人:罗洪林、王妍

提供材料:宣讲材料和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不定期集中组织宪法宣誓,把宪法作为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乡人大、组织办

责任人:王建军

具体责任人:杨剑清、王妍、常有能

提供材料:规范性文件、图片、年度工作总结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增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主动性、积极性

1.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的方式,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做到有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组织办

责任人:姬腾飞

具体责任人:兰利云、王妍

提供材料:集中学习记录、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2.组织宪法宣讲队,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到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宪法讲座,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增强宪法和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文化站

责任人:王建军

具体责任人:罗洪林、胡龙、张银燕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针对青少年开展宪法专题宣教活动

1.组织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法制宣传志愿者,利用9月份开学法治第一课,为中小学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同时以展出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王建军

具体责任人:陈丽刚、张银燕

提供材料:授课提纲或讲稿、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2.在中小学校开展“晨读宪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培育广大中小学生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素质,推动宪法精神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金鸡中学

责任人:董伟

具体责任人:李俊伟、张大俊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四)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开展宣教活动

在宗教场所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组织普法队伍,面向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开展宪法法律宣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增强他们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民宗办

责任人:蒋瑞仙

具体责任人:付冰妍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司法所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五)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云南省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1、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广场或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宣传宪法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法治金鸡建设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司法所、文化站

责任人:王建军

具体责任人:胡龙、张银燕、罗洪林

提供材料: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2.各单位、社区要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在12月份期间必须在单位醒目的地点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开展宪法宣传,积极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责任单位:乡直各部门、各社区

责任人:董伟

具体责任人:各社区书记、站所负责人

提供材料:截屏图片、照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六)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

组织文艺爱好者自编自演快板、歌舞等一系列法治文艺节目,开展“送宪法下乡”“送宪法进村入户”巡回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宪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牵头单位:乡文化站

责任人:蒋瑞仙

具体责任人:罗洪林、张银燕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活动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四、活动步骤

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是一项长期工程,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及宪法的一个阶段,以后长期坚持。

(一)部署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纳入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20日

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宪法入脑、入心,走入人民群众,步入日常生活,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认真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开展成效,并做好材料收集备案,乡党政办将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全乡综合考核指标任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