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62-6-/2018-081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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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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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8-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强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行业监管,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隆阳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民政发〔2018〕89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批示精神及《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15〕81号)要求,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黑中介”收费混乱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金鸡乡殡葬行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2.依法依规,惩防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欺行霸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坚决整治、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3.分类施策,群众受益。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姬腾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兰利云 党政办主任

桑宏儒 安监站负责人

胡 龙 综治办副主任

张银燕 金鸡司法所所长

杨柳青 金鸡国土所所长

赵彦凯 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张国艳 金鸡林业站站长

罗洪林 金鸡文化站站长

杨金喜 金鸡水管站站长

杨新平 金鸡农科站站长

杨兴云 金鸡兽医站站长

吴尚斌 公路管理所负责人

董 晓 金鸡供电所所长

王 杨 金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李俊伟 金鸡中心校校长

张大俊 金鸡中学校长

杨加洪 金鸡社区党总支书记

孟宝洪 金鸡社区殡葬协管员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

范春寿 育德社区殡葬协管员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永强 郑官社区殡葬协管员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范正聪 东方社区殡葬协管员

张军妹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自堂 黄毛社区殡葬协管员

蒋永先 甫家社区殡葬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由赵彦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民政办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社区要成立相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墓地建设管理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建设、销售超面积墓穴(墓位)。

3.销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4.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对外销售,从事经营活动。

5.未经批准,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6.未按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安葬墓穴(墓

位)。未按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低价墓穴(墓位)。

7.在公墓以外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以及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公墓销售活动中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制造销售

1.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或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含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点、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

2.遗体火化、接运、冷藏、骨灰寄存4项基本服务未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变更或增加收费项目、捆绑收费。

3.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

4.违规经营、欺行霸市。

5.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6.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承包,出租,非法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等。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上旬)

制定自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确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二)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18年8月中旬—9月上旬)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情况于8月18日前,报乡民政办。

(三)督查检查,确保成效。(2018年9月中旬—9月下旬)

专项整治期间,乡民政办、相关部门将派出专人,对各社区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力争及时解决。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18年9月底前)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8日前,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清查统计工作数据、台账资源,收集汇总后报乡民政办。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殡葬服务是社会眼服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每个人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公里”,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其作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萌及子孙后代的具体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具体行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生老病死皆民生”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完善行业自律、监管、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效果。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要建立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四)强化目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