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

索引号
01525762-6-/2018-061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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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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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13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要求,金鸡乡认真对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火控制指标情况

2018年,金鸡乡在全体乡、村、组干部及成员单位、护林员的共同努力下,全乡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该项总分20分,自评20分。

二、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乡主要领导挂片,乡副职领导及乡干部挂村,村干部挂小组,小组包山林地块,切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防火一线,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紧紧围绕“三线”、“四责任”、“五个关键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认识、责任、领导、经费、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共签订各种森林防火责任状222份,其中:隆阳区人民政府与金鸡乡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1份;隆阳区林业局与金鸡乡林业站签订责任状1份;金鸡乡人民政府与各村、乡直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17份;施工单位1份;各村与组、组与农户签订责任状134份(涉及农户5500余户);各村同护林员签订责任状11份;各村同“五种人”监护人签订责任状53份。三是与相邻乡镇(河图、水寨、板桥、瓦渡)开展联防联治工作,共同签订联防协议各1份,四是为保证森林火灾扑救及时,林区每个小组都安排2名熟悉林地情况且常在家中的农户做向导,共计26名向导,对各向导落实了姓名、电话,要求各向导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向导要负责带领上山扑火人员快速到达火场,以免延误火情。

该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三、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情况

一是积极筹措森林防火经费。2018年全乡共投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1.9万元,所有经费严格执行报账制,专款专用。二是为更好地做好森林防火扑救工作,金鸡乡在2018年对各类扑火物资进行充实,现有风力灭火机6台、喷水灭火机3台、二号工具360把、水枪30支、砍刀41把、、迷彩扑火帐篷4顶、森林防火单兵装备10套、阻燃服75套、组保工具10套、马甲20件、火灾现场指路牌60块、油锯3台、发电机1台、钉耙6把、灭火耙20把、水桶244只、锄头19把、割灌机5台;新增对讲机10台、头灯10个、森林防火电动喷水器25个、阻燃服35套、水枪16个、镰刀20把、森林防火卡点桌子2张、凳子8个、纸钱焚烧使用长凳6条、地垫10个,遮阳大伞10把,背壶30个、金属探测仪4个。

该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四、工作部署检查情况

自进入防火期以来,金鸡乡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全乡全年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累计152余次,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大排除活动,全面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力争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该项总分6分,自评6分。

五、宣传培训情况

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继续加大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力度,金鸡林业站工作人员到金鸡中心小学、郑官小学、下沙河小学等学校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小学做好森林防火“五个一”,上好一堂森林防火课、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致一份家长的公开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共计全乡上森林防火课时362节。

要求各中小学生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充当好小小森林防火宣传员,对自己的家长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进行抽烟、烧烤、燃放鞭炮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边缘烧地埂、烧杂草,实行文明祭祀,使用鲜花祭祖,所携带的纸火要在定点焚烧点进行焚烧。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2017年12月防火期以来,金鸡乡以火源管理为核心,以依法治火为主线,突出扑火安全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视、广播、光盘、宣传单、宣传画等开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隆阳区“4.12“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等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累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152余次,发动宣传车156辆次,广播宣传1062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6000份,发放林农防火手册200本、发放入户通知书6000份,粘贴临时性标语328条,设立永久性宣传牌10块、维护半永久性宣传牌306块,新制70块,宣传布标42条,粘贴通告200份,粘贴防火令500份。

该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六、依法治火情况

坚持实行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坚决管住野外火源,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林缘用火,严禁火种入山。落实林区坟主花名册、林缘地主花名册,落实五种人花名册,与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切实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同时成立乡、村两级野外火源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实行不间断巡查巡护。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的,各村依据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决不纵容,如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不按村规民约进行罚款处理的,由乡人民政府对各村进行罚款处理。截至2018年5月31日,共发生违规用火13起,罚款13500元。

该项总分15分,自评15分。

七、队伍建设情况

全乡共有11名护林员,乡级组建了1支半专业扑火队共32人,村级组建了6支义务扑火队共182人。要求各护林员及扑火队员在森林防火期内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行动,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该项总分6分,自评6分。

八、应急处置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增强义务扑火队员的防、扑火能力,金鸡乡特邀请区森警中队对6支义务扑火队共180人进行了培训演练,就如何进行扑救森林火灾、如何做到安全扑火、如何使用扑火工具等知识展开培训及演练。通过培训演练,使每名参训人员对如何展开森林火灾扑救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能够正确使用和熟练掌握操作扑火机械,大大提高义务扑火队员的防、扑火技能和安全防火避险能力,提升了义务扑火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二是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发现火情要及时、规范、准确将火情上报,严禁迟报、瞒报和多头上报、越级上报。对不按程序上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登记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和擅自离岗现象,对发现脱岗漏岗和擅自离岗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该项总分5分,自评5分。

九、森林火灾保险

完善2018年度森林火灾保险费的收缴,共1472.1元整,保险面积24535亩,森林火灾保险林农保费100%收缴。

该项总分2分,自评2分。

十、日常管理

1.应急值守:金鸡乡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林业站、森林防火检查站、专业扑火队等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多次检查,均无漏岗、脱岗现象,为森林火灾的及时处置提供了人力资源准备。2.日常材料报送:日常报表按时报送,无延迟上报现象。

该项总分16分,自评16分。

十一、加分项(工作创新)

1.强化护林员阳光选聘和建立金鸡乡森林防火工作微信群(林林卫士群),根据隆阳区林业局公益林管理站的护林员核定定额及生态护林员动态调整,金鸡乡护林员定额为公益林护林员5人.天然林护林员1人,生态护林员调整2人,石漠化护林员3人,共计11人,在全乡范围内公开选聘,选聘条件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社会生活污点,热爱护林事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熟悉山情林情,同时能熟练驾驶二轮摩托车,使用智能手机和微信功能。经全乡召开护林员选聘大会后,由各村推荐与自己到林业站报名的方式,然后在金鸡乡纪委的监督下,根据各村林业面积及预报名护林员的情况,结合对个人了解情况和个人陈述,经集体(分管领导姬腾飞、乡纪委尹建军、林业站人员)酝酿、讨论,宣布结果并公示;各护林员上岗后,划定责任区,建立微信工作群,主要人员为护林员、专业扑火队、乡领导、林业站全体人员,在群内布置工作,上传野外违规用火图片及工作图片、护林员上传巡山位置,实现一旦出现火情后,各种力量能迅速集结形成合力,快速、高效的扑灭火灾。

2.在整个防火期内,在金鸡乡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金鸡乡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内未发生过森林火灾。

3.全乡范围内开展林下割除,共割除线路长12公里,折合烧除3.5公顷,辐射森林防火面积11000余亩,用工532个,历时31天。

加分项总分2分,自评2分。

经严格对照《隆阳区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检自查,金鸡乡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自评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