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62-6-/2018-010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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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1-03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86号)精神,结合金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向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严格执法监管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条件,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建立覆盖全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和原则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100%,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创建原则

1.属地管理,社会共治。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经费投入、体系建设、部门协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统筹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共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

2. 注重创新,完善机制。发挥首创精神,突出全程监管理念,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举措和新模式,着力构建符合全乡农产品产销实际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3. 先行试点,引领带动。开展试点创建,探索有效的模式机制,引领带动全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点面结合,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推动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乡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健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设立专职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检疫人员,负责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八有”(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基本经费、有专项行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将职责、制度、监测结果上墙公示,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各社区要明确1名监管员、1名防疫员,负责向群众宣传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并履行村级监管职责。各省、市、区级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贸市场等至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负责本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的“三加一”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兽医站主要农产品检测单位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齐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乡农产品速测室要配备至少2名专职检测人员,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贸市场要配备速测设备和监管人员,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做到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出基地。逐步构建“乡有室,村、企、场有点”的监测网络体系,即:乡建立检测室,村级设立监管员,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设立检测点为支撑的监测网络体系。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根据区农业局制定的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推动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推动蔬菜、水果、咖啡、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

(五)严格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监管。大力规范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强化生产准入;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设,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严把农业投入品质量关;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制度,落实兽药、渔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病死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按标准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推广运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强化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茶叶、核桃、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优先试点,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建立生产过程档案记录。逐步推进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使本区域生产的蔬菜、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七)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如:蔬菜禁限用高毒农药、畜禽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修订《金鸡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为切实抓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乡级成立由陈晓东(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万长青(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陈丽刚(乡派出所所长)、李妍锦(乡财政所所长)、张为农(农业中心主任)、杨兴云(农业中心副主任)、杨新平(农业中心副主任)、桑宏儒(安监站站长)、王立建(卫生院院长)、杨加洪(金鸡社区书记)、金德华(育德社区书记)、甫发苏(甫家社区书记)、李学林(郑官社区书记)、李发才(东方社区书记)、孟树银(黄毛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金鸡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由农业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乡级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配齐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确保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乡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五、责任考核

根据《隆阳区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乡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责任制综合考核。乡政府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过督查情况。因工作不力、不作为或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严重影响创建进度,导致创建未能如期完成的社区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