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30/2016-123004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03
为加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鸡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永军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雪莲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 组 长: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尹建军 乡纪委书记
万长青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余德翔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夏 萃 乡财政所所长
杜 剑 乡纪委副书记
李晓凤 乡党委组织员
杨剑清 乡纪检专干
张为农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竹兰 乡民政办主任
杨文云 乡民政办人员
杨莉丽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吴晓翠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董松亮 乡财政所人员
胡 龙 乡财政所人员
陈丽红 乡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由张为农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