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危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30/2016-123003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3-09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各项任务,抓好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网格化目标管理责任
各社区和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调整后的网格化责任人员名单见附件1),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落实各项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和扑火措施,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二、加大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的宣传力度
各社区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防火警惕性和自觉性。各中小学在开学初要继续做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严禁学生进入林区搞春游、野炊等活动。
三、强化防火措施,严格火源管理
针对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的实际,各社区、乡直各单位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以火源管理为核心,依法严处违规用火,抓好源头管控,乡、村每日开展巡查,重点巡查野外违规用火情况及护林员巡山情况。护林员要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做好巡山记录,对违规用火要从严从重处罚。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认真落实林区坟主责任制,对坟山、墓地要加大火源管理力度,严禁一切火源进入林区。金鸡、黄毛、甫家3个社区自即日起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卡点,每个卡点按乡干部1名(人员安排情况见附件2)、村组干部2人以上人员配置。
四、做好扑火准备工作,抓好扑火队伍建设和扑火技能培训
各社区要继续加强扑火队伍的建设和扑火知识的培训工作,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操作,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要亲自到火场指挥,根据火灾扑救规律,结合火场实际情况,科学指导,安全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孕妇、儿童以及不懂扑火技术的人参与扑火,杜绝因扑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五、严格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
各社区、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交接记录,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火灾处理及时,不得瞒报、迟报,对因贻误战机、渎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