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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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10_C/2016-12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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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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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8

为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提升农村群众生活品质,根据乡党委第九届五次全会有关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东方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推进社区主干道、公共活动中心、辖区5个自然村村组道路、四个垃圾池的环境卫生整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三清”:清道路、清沟渠、清垃圾。

1、保持社区主干道及公共活动中心的清洁,对主干道两侧堆放的农耕堆积物、临时堆放的建设垃圾;对菜市场上的白色垃圾、剩菜烂叶及时清理;同时对道路两旁露天沟渠清理,力争常态化管理。

2、对辖区5个自然村村组道路的垃圾指定专人清运,村户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清洁、包维护。

3、保证四个垃圾池存放的垃圾及时清运,由村委会负责联系拉运方统一拉运。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促村民将生活垃圾同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分开倾倒,动物尸体建议村民通过填埋的方式处理。

二、组织领导

1、卫生督查小组:李发才、孟兴光、王发仪

  工作职责:负责各驻村网格干部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

2、整治工作小组:李发才(组长),孟兴光(副组长),杨成洪、王发仪、刘国蓉(成员)

工作职责:

1)清除和规范沿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

2)清除各类不规范的广告、宣传牌。

3)要求道路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安全围护设施,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不准随意占用交通道路和公共场所,及时清理工程垃圾。

4)组织清扫责任人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整治后的主干道和村组道路进行清扫,进一步完善集市整治。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主干道道路、沟渠清扫及保洁

1、五条主干道及沟渠清运

第一条:金鸡岔路口——张如华家

责任人:杨刘菊。工作任务:负责每天的道路清扫,通沟渠,清运垃圾到垃圾池,路面基本无砂石。

监督员:刘国蓉(村委会副主任);

第二条:张如华家——李阿九家(集市)

责任人:杨国安。工作任务:负责每天的道路清扫,通沟渠,清运垃圾到垃圾池,路面基本无砂石。

监督员:李发才(社区党支部书记)。 

第三条:李阿九家——河上村牌坊

责任人:金凤燕。工作任务:负责每天的道路清扫,通沟渠,清运垃圾到垃圾池,路面基本无砂石。

监督员:王发仪(监督委员会主任)。

第四条:河上村牌坊——河图交界

责任人:杨学品。工作任务:负责每天的道路清扫,通沟渠,清运垃圾到垃圾池,路面基本无砂石。

监督员:孟兴光(村委会主任)。

第五条:下东方大石头——养鸡场

责任人:杨会芹。工作任务:负责每天的道路清扫,通沟渠,清运垃圾到垃圾池,路面基本无砂石。

监督员:杨成洪(党支部副书记)

2、工作要求:

1)保证每两天至少打扫一次,并保持清洁,路面基本无砂石、垃圾;

 2)保证道路垃圾及时清理;

 3)沟渠每一个星期至少清理一次,沟渠无堵塞物。

(二)辖区内5个自然村清扫及保洁

东方社区的五个辖区:上东方、中东方、下东方、范家村、谢家庄的道路整治。

1、各自然村道路、沟渠、障碍物、垃圾清运:

1)由行政村发放红漆到个自然村,挨家挨户划线,按户划分清扫责任区,定点投放垃圾,由各自然村组织安排专门的清洁员清扫公共区域,统一清运垃圾到垃圾池,便于管理监督。

2、各自然村村户卫生整治

2)各户实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整洁,签订三包责任书(责任书见附件2),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要求。由各户村民负责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定点投放垃圾。

3、责任人、监督员

1)责任人:张洪春(上东方党小组长)、李金国(中东方党小组长)、王加仪(下东方党小组长)、范正光(范家村党小组长)、杨小会(谢家庄党小组长)

2)监督员:“村三委”

4、自然村清运经费

1)经费收缴:收费标准每人20.00元/年,由各自然村统一收取,清运人数因各组实际情况应聘使用,但至少一名。

2)小组公共区域清扫及垃圾清运费用:人均1200.00元/月

(三)垃圾投放点保洁和清运

1、内容:四个垃圾池统一清运

责任人:李发才。工作任务:负责联络垃圾装载、拉运、清扫人员。

2、工作要求:保证垃圾池垃圾每月至少拉运2-3次(待金鸡垃圾中转站建成,即可每星期拉运一次)。

(四)道路障碍物(含杂草、占道经营和砂石堆积物等)

1、内容:主要堆积的路段五条主干道

2、具体做法:障碍物分类处理法

1)白色垃圾、零食袋、烂菜叶、小型动物尸体等小垃圾由主干道分区清扫责任人负责清扫。

2)小麦、稻谷等粮食作物,秸秆、杂草、粪、等摆放在主干道路上,由主干道分区清扫责任人监督,禁止大面积将其摆放在主干道上,一经发现,口头约束无效者,上报监督员,由监督员对其进行适当罚款。

3)建筑垃圾及拉运泥、沙经过主干道的村民,统一抵押2000.00元房屋建筑垃圾处理抵押金,明确自己产生的垃圾自己清理的原则;清扫责任人随时监督,发现大面积长时间堆积不清扫者,上报监督员,由监督员口头约束无效者,按抵押金的5%扣除。

(四)宣传教育

1、加强垃圾清扫责任人责任意识教育。加强保洁员的责任意识,坚守职业道德,将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当做一份责任,一份担当。

2、加强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宣传教育。垃圾分类主要由学校对学生开展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再由孩子向家长倡导垃圾分类理念,点及面扩大宣传范围。垃圾分类为垃圾定点投放提供依据,便于清运、管理。

3、加强环境卫生爱护教育。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宣传爱国运动精神,提升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个人做起。

三、考核奖惩

1、上级考核

凡接受区、乡以上检查,并受到通报表彰的,每次奖200.00元。如被区、乡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区、乡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责任人、监督员个人绩效工资的5%。

2、内部考核

以五条主干道路为小组,每月进行交叉监督员考核评比(考核内容见附件1),90分-100分为优秀,奖励25.00元,连续累计三次优秀,一次性奖励50.00元,全年优秀,一次性奖励300.00元。按扣分情况扣工资,满十分,扣工资的100.00元。其余分值不进行奖励

1)清扫路段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监督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2)主干道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乱摆,每发现一户扣10元。

3)所辖垃圾投放点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4)卫生督查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如发现责任人负责路段道路不清洁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0元。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

通过制定全社区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清洁员职责,责任明确到人,努力将村容建设纳入《村规民约》中,起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村三委”作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者,党支部书记李发才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加强 “村三委”成员所负责的辖区五小组管理力度,对各自负责片区的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协助清理,积极配合卫生督查小组每月随机抽查,为奖惩考核监督提供依据。

(三)确保资金投入。

1、资金来源:村民自筹为主,乡补贴为辅,社会赞助为义务。

2、具体内容:

1)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社区卫生保洁工作;

2)切实凸显政府主导作用,乡级财政对垃圾(清运)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适当予以补贴;积极组织乡领导针对各村开展对口帮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3)可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筹集渠道,集聚社会力量。

(四)强化考核问责。

对于督查小组确定“黄牌警告”的自然村年内未摘牌的,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连续两个年度排名倒数第一的自然村,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