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0-0416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16
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乡直各单位:
《金鸡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金鸡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2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 724 号公布,将于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门性法规,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结合金鸡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带着对农民工兄弟姐妹的深厚感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 2020 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实现在建工程项目、招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农民工聚集场所宣传《条例》“三个全覆盖”;实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条例》培训率“两个100%”,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欠薪治理体系、提升欠薪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宣传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宣传、谁执法谁宣传”原则;二是按照愿意看、好理解、记得住、传得快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创新宣传方式。
(四)宣传重点。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项目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和隐患的其他企业。
(五)宣传内容。一是《条例》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权利义务、工作要求;二是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四是工资清偿主体、权利救济途径、欠薪法律责任。
二、宣传举措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分两个阶段开展宣传工作。第一阶段为本方案下发后的疫情防控期间,主要通过网络等“不见面”方式和对劳动关系风险监测企业进行“点对点”方式宣传,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开展培训和工地现场宣传;第二阶段为疫情防控期后至 2020 年年底,开展全面的宣传工作。
(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场所如公交站、建筑工地等为重点,以及群众密集场所如超市、老年活动场所等,通过进工地、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宣传故事书等宣传资料,以及利用展板、宣传栏(橱窗)等载体刊播、张贴标语和宣传海报等,扩大《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结合工作职责宣传。在办公场所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并放置宣传单等资料,将《条例》内容融入日常业务尤其是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进行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指引等,通过梳理工作流程、梳理执法文书、细化执法标准等,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强化宣传《条例》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对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具有重大作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云南的讲话精神,始终牢记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条例》宣传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2020年普法工作和治欠保支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围绕《条例》宣传重点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标语、图画进行宣传。
附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 2020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2.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严格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的良心和法律的底线
6.谁让农民工“忧酬烦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让他忧愁烦心
7.先签合同再进场,按月考核发工资
8.打卡上班、银行发放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工资总包代发,严禁工头经手
10.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承担工资清偿责任
11.总包单位对工资支付负总责
12.分包转包欠工资,都要总包付工资
13.总包单位违法分包的,承担工资清偿责任
14.以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工资清偿责任
15.建设单位不得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争议不拨付人工费用
16.总包单位不得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争议不代发工资
17.依法经营,欠薪可耻
18.严厉打击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行为
19.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违法犯罪行为
20.依法理性维权,捍卫自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