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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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2020-110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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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06

金鸡乡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9〕27号)要求,结合《隆阳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基础,进一步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金鸡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发展基础、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融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金鸡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使全乡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基本消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乡上下“全覆盖”,全面完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各项工作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领导,成立金鸡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书记

王云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建军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华娟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乙凡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妍 副乡长

朱泽伟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张义珠 副乡长

戈 洋 副乡长

成 员:何 佳 乡党政办主任

兰卉琛 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甫家磊 党建办副主任

张玉华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艳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喜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永盛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刘叶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罗洪林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俊伟 金鸡中心校校长

孟春波 金鸡中学校长

张军妹 金鸡社区党总支书记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佳明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学伟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措施

立足全乡实际,按照创建工作要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镇、进社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推动和谐发展,实现共同发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一)强化宣传引导,着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全乡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群众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1.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村组干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村民节日聚礼等形式,广泛传党的民族政策。年内至少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1次,组织教育学习2次;(责任部门:党建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各社区)

2.在集市、广场、宗教场所设置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不断提高干部及广大群众民族政策、民族常识的知晓率。每个社区设置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栏至少1处;(责任部门:党政办,各社区)

3.注重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客户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巩固各传统媒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主阵地的地位;(责任部门: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党政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摸清辖区少数民族底数,通过搭建“民族事务服务中心”“民族之家”等服务平台,掌握少数民族日常动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部门:党政办,各社区)

6.开展民族文化、民族团结课进学校活动,培养民族团结意识从娃娃抓起。(责任部门:金鸡中心学校,金鸡中学)

(二)助推乡村建设,着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1.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申报争取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等,重点开展少数民族聚居的自然村村庄道路硬化、沿路墙体彩绘、沿线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民族聚集区人居环境,突出中国建筑风格,体现中国文化。(责任部门:党政办,林业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人居环境提升的要求,重点对乡村主干道路、村庄巷道滥堆乱放柴草、杂物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机制。(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保障改善民生,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促进各族群众创业就业。将就业创业作为促进各族人民群众增收的铁杆庄稼,鼓劢少数民族群众因地宜围绕特色种养业、农村电商、外出务工等形式增加收入,稳定民心。(责任部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促进和谐稳定,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社会环境。

1.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干部走访入户力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积极稳妥化解民族宗教方面的示盾纠纷,全力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建立宗教人士党的政策宣传教育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宗教人员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移风易俗、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爱国爱教、服务社会、共建关好家园的意识。以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为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同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保持全乡宗教领域长期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

(五)健全制度,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制度、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制度,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2月)。制定创建方案,细化目标及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金鸡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全国民族结进示推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传达会议精神,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初—2021年6月底)。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根据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任务,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取得实绩。

(三)评估预检阶段(2021年7月—9月)。采取社区自查评估与乡级走访验收相结合的形式,一是由社区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评,将自检自查报告报乡领导小组。二是乡领导小组将深入各村以实地走访、互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详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报区民宗部门进行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1月)。根据区级评估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对标对表进行自检自查,补短板、强弱项。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在整改落实和自检自查基础上,全面总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告逐级上报,提出验收申请。充分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迎接上级验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