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索引号
01525762-6-/2018-080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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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8-05

按照《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水利部“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清四乱”等专项行动的通知》(保河长组〔2018〕5号)安排部署,深化“河长清河行动”,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范围

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黑沙河、金鸡寺河、龙王庙河及老黄沙河共4条流经金鸡乡辖区主要河流;北庙水库东干渠、中干渠金鸡乡辖区段;石夹小(一)型水库及朱家坝、黄毛、高堡子3座小(二)型水库。

二、专项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8年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2019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清理整治内容

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总体部署安排要求,严格依据河湖管理法规,对列入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依法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一)乱占清理主要内容。围垦水库;未经依法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二)乱采清理主要内容。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三)乱堆清理主要内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乱建清理主要内容。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清四乱”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专项行动,各级河长、各社区是责任主体并负责组织落实。

四、组织实施

乡河长办在乡党委、政府和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组织领导下,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各河长、各社区及乡直有关站所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乡级河长、社区河长是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河渠水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18年7月20日开始,2019年7月1日全面完成。

(一)调查摸底(2018年7月20日—9月10日)

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各社区应在8月10日前,将发现的问题报乡河长办,由乡河长办整理汇总。

(二)集中整治(2018年9月11日—2019年5月31日)

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由乡河长办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各河长、各社区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清理整治,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同时,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应主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2019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其中,在2018年年底前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三)巩固提升(2019年6月1日—7月1日)

乡河长办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各社区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清四乱”专项行动是水利部统一部署安排的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工作,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河长、各社区、乡直各有关站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乡河长办要督促乡级河长、各社区切实履行好中央文件明确的工作职责,督促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深入排查问题。各河长、各社区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三)加强协同联动。乡河长办、人居办及各社区、各站所要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暗访明察。乡级总督察、副总督察要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暗访明察,对发现的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等问题,严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五)严格信息报送。乡河长办要及时掌握各社区、各河渠水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照区河长办工作部署及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