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18年蚕桑生产意见

索引号
01525762-6-/2018-01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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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1-04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蚕桑生产的意见》(隆政发〔2017〕211号)精神,为圆满完成2018年度蚕桑生产任务,促进全乡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乡人民政府研究,金鸡乡2018年蚕桑生产的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市场主导、农民自愿、效益提高、精准扶贫”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村蚕桑产业,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蚕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经营水平,为把金鸡建成全区优质蚕桑基地奠定更好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乡全年计划养蚕1817张,产茧量81765公斤,其中交茧69046公斤。实现农业产值376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以农业规模化为引领,科学规划新桑园。各种桑社区要按照农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以规模连片建设为抓手,坚持“规模发展、连片推进”,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妥善处理好蚕桑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合理布局蚕桑生产基地,把蚕桑产业布局在立地条件好、比较效益高、连片成规模、农民积极性高、干部工作得力的地方,确保新植桑园种得了、种得好、守得住、见效快,不断提高蚕桑基地的质量和标准化种植水平。

(二)以精准扶贫为抓手,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各种桑社区、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区项目扶持,要抓住精准扶贫的机遇,把蚕桑产业发展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利抓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蚕桑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合力。在项目建设中,重点考虑群众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形势好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让贫困户优先享受扶持政策,把蚕桑产业做成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支柱产业。

(三)各社区有桑树地而不养蚕的集体土地,由社区承租给他人继续养蚕,杜绝种桑不养蚕或毁坏桑树现象发生。

(四)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切入点,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要通过政策引导,创造发展环境,选准发展模式,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有效促进新植村蚕桑产业由零星分散向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让群众主动学技术、懂经营、会管理,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

(五)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基础,引领产业发展。各种桑社区、有关部门要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产业发展的理念,切实为企业和桑农发展做好服务。保山利根丝绸有限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引领产业发展的责任,要安排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建设,稳定收购价格,开拓市场,突破精深加工,着力打造“永昌丝绸”品牌,挖掘丝绸文化,练好内功,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引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继续实行蚕茧最低保护价政策,鲜上茧最低收购保护价为40元/公斤,收购价格要在区政府指导下合理定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种桑社区要站在精准扶贫和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高度,按照农业“规模化、工业化、品牌化、集约化、生态化”的发展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村干部盯着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蚕桑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要把乡级下达的养蚕量、交茧量等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农户,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乡蚕办要加大蚕种监管力度,确保蚕种质量安全;派出所、市场管理等部门要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无证收贩蚕茧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加强对“两个市场”的监管。管好蚕种市场,乡蚕办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蚕种管理办法》,确实履行好管理职责,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保证蚕种的种业安全;管好蚕茧市场,各社区要通过跟踪服务、订单收购、考核补助等措施,引导蚕农把蚕茧交给公司,支持企业发展,蚕办、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维护蚕茧市场秩序。

(三)加强考核督查。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乡政府制定了考核办法,年终将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社区,乡政府将严格考核。各种桑社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管理;乡蚕办要根据生产节令和工作进度,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统计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养蚕量、产茧量及社会产量的统计工作,充分反映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蚕农收入效益和产业综合产值。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种桑社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前组织村组干部和农户代表到示范园区参观、考察、学习,让农户充分了解蚕桑产业的特点、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等情况,打牢思想基础,提高群众参与度,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新植面积移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