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18年整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8-1109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0-30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9号令,以下简称《禁止“两非”规定》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委<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通知》(云卫家庭发(201712号)保山市卫生计生委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1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隆阳区整治“两非”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大查处和打击“两非”力度,现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创造条件。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重点突破并曝光,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有关人员,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防止“两非”行为蔓延。
(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禁止“两非”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两非”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推进形成部门协调、区域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一盘棋”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的“两非”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两非”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医务人员加强禁止“两非”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泄露孕妇私人信息。
(二)严肃查处“黑诊所”和游医等从事“两非”的行为。严厉打击从事“两非”的“黑诊所”和游医等非法机构和人员。
(三)严肃查处“两非”中介。重点查处以张贴小广告和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发布信息等方式拉“业务”,以及以合法注册的企业为掩护,开展“两非”中介业务的行为。
(四)加强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器械和终止妊振药品的监管。严肃查处零售药店和通过互联网销售终止妊城药品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乡计生办牵头,会同金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妇联、金鸡卫生院共同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乡计生办。负责起草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打击“两非”工作整治会议并安排相关工作;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禁止“两非”宣传教育活动。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及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相关医疗器械销售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两非”整治工作,特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蒋瑞仙 副乡长、乡妇联主席
成 员:赵彦凯 计生办主任
杨刘叶 计生办工作人员
王立建 金鸡卫生院院长
王 杨 金鸡市场监管所所长
五、整治时间
2018年11月6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全乡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人口性别正常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相互配合支持,要形成部门配合、区域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二)突破难点,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多部门通过联动执法,解决“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人员处理难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核实,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重大案件提交上级公安部门督办,依法严肃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积极组织利用微信、6995平台、广播等进行宣传,营造打击“两非”的舆论氛围,震慑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计生宣传员要将开展宣传的图片信息及时上报乡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