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蒲缥镇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1-8-/2022-09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蒲发〔2022〕23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23
蒲发〔2022〕23号
中共蒲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蒲缥镇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蒲各有关单位:
《蒲缥镇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蒲缥镇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蒲缥镇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扭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频发态势,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隆阳区政法委印发《隆阳区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隆政法[2022]11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蒲缥实际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重点预防,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未年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频发态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道德意识,不断优化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强力助推平安法治隆阳建设。
二、总体目标
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实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努力消除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思想道德素质普遍提高,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有效遏制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成立蒲缥镇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卫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 杰 镇党委副书记
刘 陈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俊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高建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孔庆杨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罗 茂 副镇长
皇学强 副镇长、蒲缥派出所所长
吴娇娇 镇财政所所长
王 露 蒲缥司法所所长
范鸿静 蒲缥法庭庭长
成 员:张国山 镇党政办主任
彭彩云 镇民政办主任
赵 帆 镇综治办副主任
刘振扬 镇宣传干事
张 玲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何瑞籽 镇工会干部
刘王兴 镇文化站站长
茶树芹 镇团委书记、劳保所所长
张秋月 镇计生办主任
刘 超 镇应急办主任
字学振 蒲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海恩 蒲缥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少先 蒲缥中心校校长
王 聪 保三中校长
白崇兴 蒲缥中学校长
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负责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由杨卫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皇学强、王露、范鸿静、赵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时间安排
从3月20日起到6月底,围绕隆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隆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清单》,查找短板,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抓落实;7月以后,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常抓常管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五、工作重点
(一)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一是及时发现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二是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重点是严打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行为,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三是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辆,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四是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
责任领导:杨杰
责 任 人:刘王兴、刘超、王聪、白崇兴、李少先
(二)开展一次重点场所突击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从“查、指、改、建”四方面对辖区重点单位及行业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辖区内酒吧、网吧、KTV、烧烤摊等娱乐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招聘未成年人和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
责任领导:皇学强
责 任 人:字学振、刘王兴、赵帆
(三)开展一次普法专题教育。一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讲堂,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普法教育,有效实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权力义务的责任意识。二是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防范和杜绝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各学校通过举办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普法竞赛、法治宣传黑板报等方式,让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亲身参与法治实践,使未成年人在学法、知法实践和模拟体验中,掌握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护自救的能力。
责任领导:王露
责 任 人:龙朝娜、王聪、白崇兴、李少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进步事关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稳定,是最重要的民生工作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将其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各部门要发挥好专业职能作用,既要立足职能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合作的原则认真履行好职责任务,又要加强工作配合、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社会层面广泛形成重视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格局,以抓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这个关键少数,以“十户联防”和“五级网格”为抓手,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落实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措施,在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崇尚美德、发扬传统、遵纪守法等方面有具体抓手和具体措施,形成人人参与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浓厚氛围。
(三)严明工作纪律。一旦发生未成年人侵害案(事)件,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侦办外,学校、各部门、村(社区)要注意控制信息扩散,不传播未经公安机关公布的信息,不公布传播未成年人基本信息,不传播未经公安机关查实的案情,做好受害人的保护和心理疏导,做好当事双方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对符合送到第十一中学进行半军事化学习教育的,要不打折扣、应送尽送。
(四)严格督促检查。镇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痕迹台账管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问责追责。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