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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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1-8-17_F/2017-1027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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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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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5-08

 

 

 

 

 

蒲纪发〔20171

 

 

中共蒲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蒲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力推动扶贫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扶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经区纪委安排,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五届二次全会、区政府廉政工作会、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全区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动员部署会的安排,坚持挺纪在前,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打赢全镇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

“专项行动”从2017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利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查办,201711月后转入日常查办,主要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查办、全面总结和“回头看”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镇纪委对开展“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受理范围、渠道等的宣传;对2016年以来本辖区受理办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进行全面大清理,做好起底建账工作。

(二)集中查办阶段(5月至9月)。围绕本辖区上级转送、本级受理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公示,集中开展查办工作。主要突出三个重点。

1. 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一是反映扶贫工作各职能部门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的信访举报;二是反映镇、村(社区)、小组党员干部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的信访举报。

2. 重点问题:一是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二是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的;三是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的;四是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五是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的;六是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的;七是涉嫌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的;八是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中消极应对,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九是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十是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3. 重点信访事项:一是引发紧急突发情况的;二是引发或可能引发集体访的;三是引发重复举报的。

(三)全面总结和“回头看”阶段(10月份)。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全面总结,对典型案例作通报曝光。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镇纪委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增强“四个意识”,把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牢牢抓在手上,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措施,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通过宣传栏、发布公告等形式,宣示纪检监察系统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零容忍”的态度,鼓励知情群众积极举报。

(三)要规范办理流程。来信办理要按照“收、拆、分、录”四个环节,加快信件受理,做到办理环节相扣,交接手续相连,分流去向明白,确保不丢失、不泄密。来访接待要热情,受理准确,解疑释惑,疏导有力。来电和网络举报要受理及时,回复解释无误。对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件,要全面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实现信访举报件“零积压”。

(四)要逐件及时核对查办。要按照《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以及《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对信访举报问题逐件对账,做到上下统一,准确无误。接受上级纪委转办督办件后,要及时建立台账。要坚持“严”的要求,对于线索真实可信、具体可查的信访举报件,要逐渐落实查办责任,限时办结。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查办工作,未启动的要立即启动,未办结的要加紧查办,已办结的要重新审核办理结果。同时,做好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转办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转送件处置及承办情况实行反馈备案制度的通知》(保纪办发20163)要求,落实好反馈备案工作。

(五)要加强痕迹管理。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关于报送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统计表(月报表)的通知》(保纪办发201620)的要求,逐月梳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统一整理汇总,及时分类统计,形成月度台账,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六)要注重社会效果。在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的同时,要及时收缴违纪款物,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督促扶贫资金发放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发生在基层的疑难复杂问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也可以探索采取信访听证等方法办理,赢得群众信任,有效化解矛盾。

(七)要强化责任落实。对上级督办件要加大自办力度。镇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对办理结果亲自审核;要逐案成立工作组,靠前指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附件:蒲缥镇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

      的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蒲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58

 

 

 

 

 

附件:

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

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确保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顺利推进,现将蒲缥镇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二)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的;

(三)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的;

(四)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

(五)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的;

(六)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的;

(七)涉嫌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的;

(八)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中消极应对,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十)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一)隆阳区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33号,中共隆阳区纪委信访室(区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80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33;举报电话:0875-2134492

举报网址:http://jubao.longyang.gov.cn/(也可进入隆阳区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二)中共隆阳区蒲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蒲缥社区,中共隆阳区蒲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邮编:678022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纪委办公室(四楼)、蒲缥镇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室(一楼)

举报电话:0875-3038280

举报邮箱:pupiaozhengjiwei@163.com

三、其它事项

(一)信访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反映问题。

(二)提倡和鼓励属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对确认是实名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属实名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单独执行奖励制度。奖励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案一奖,对经查属实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一次性给予实名举报人奖金人民币1000元。

 

 

                  中共隆阳区蒲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426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蒲缥镇党政办公室                     20175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