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1-01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1-12
潞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开展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倡导健康生活观念,促进用血安全,降低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医疗用血支出,全面完成好区级下达无偿献血指标,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范围及时间安排
献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潞江镇辖区内全体适龄健康公民均属此范围,特别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和社会团体均属无偿献血范围及对象。
献血安排:全镇定于2021年1月27日上午08:00,在潞江镇政府所在地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届时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所属人员前往报到。
二、无偿献血指标分配
按照隆阳区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隆献办电发〔2020〕2号)文件,献血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精神,全镇2021年无偿献血指标安排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辖区各村人口数或在编人数为依据,由镇人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下达任务(见附件1)。各相关部门于2021年1月23日前将花名册(附件3)上报至潞江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联系人:张文斌,联系电话:0875-2810911,邮箱:3616532576@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挽救患者生命以及预防控制血液传播疾病的需要。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标语、传单、广播等媒介,围绕宣传要点(见附件2)加大对献血工作的宣传发动。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无偿献血是人道互助的爱心善举,科学献血有利健康的医学常识。特别要对无偿献血在优先用血、免费输血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今天献血是“为明天储蓄健康,为亲人换取平安,为家庭降低负担,为社会奉献爱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各方力量踊跃参与到献血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重要抓手。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村、本单位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落实,要根据指标分配情况,把献血任务具体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和村民积极参与献血。特别是镇机关、站所领导和村组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但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献血工作,还要带头垂范当好表率;驻潞直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全力配合本级政府做好献血组织工作,确保完成区级下达的任务。
(三)跟踪问效,加强督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1年无偿献血任务。为确保全镇任务完成,镇人民政府将适时对各村、单位和部门无偿献血组织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对完不成任务的村、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