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镇集镇管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1-091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09
潞江镇集镇管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集镇精细化、长效化管理,规范集镇市场秩序,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集镇品质,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增强集镇核心竞争力,促进潞江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集镇建设水平为中心,以打造“环境优美、干净整洁、道路畅通、舒适文明的旅游小镇”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长效化为手段,采取统一领导,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强化措施落实,力争一个星期实现集镇干净整洁,二个星期实现集镇整洁有序、三个星期形成集镇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环境优美,干净整洁,整齐划一,安全有序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10日-9月15日)。一是在集镇人员比较密集的公共区域张贴宣传通告;二是利用集镇广播和村级广播广泛宣传加强集镇管理,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三是组织潞江镇执法队深入潞江镇集镇街道所用商户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通告的。通过多种方式层层进行动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集中开展集镇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等告知广大商户和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集镇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采取主要领导挂片、分管领导负总责、各办(站所)具体负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平田集镇综合整治行动。对小平田集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绿化美化、街道秩序和公共设施等进行集中整治,迅速扭转集镇“脏、乱、堵”等现象。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对好的方法和措施要做到长期坚持和持续巩固,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和立行立改,坚持边整治边巩固,全面提升小平田集镇人居环境,把小平田集镇打造成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道路畅通、舒适文明的旅游小镇。
三、整治范围:小平田集镇街道。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乱摆摊设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占用人行道,占用公用场地摆摊设点、占路经营、堆放杂物、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占道堆放物料或从事维修、加工、废品收购或摆摊。街道所有经营摊点一律由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必须在指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占用机动车道摆设摊点,违者将进行相应的处罚。禁止群众私自收取摊位费,否则将一律清理和没收。
(二)整治规范停车秩序。凡在集镇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按照要求停放车辆,严禁占道停车、乱停乱放,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车主,集镇管理人员将进行劝导并将车辆停放到规定停车位置,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仍然乱停乱放以及车辆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车辆将由派出所强行拖离并按有关规定现场拍照依法进行处理。
(三)整治卸货车辆乱占道行为。所有需要在潞江集镇任何路段内卸货的车辆,各工商户要安排好卸货时间,必须避开逢集日,卸货时必须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四)整治乱倒垃圾行为。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倾倒建筑渣土和装修垃圾,并提早向镇规划所和村委会报备。各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必须在室内或摊点前自备垃圾桶储存垃圾,生活垃圾必须袋装,并定期或在集中清洁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箱、垃圾池内,严禁乱倒乱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清运;脏水必须入沟或倒入下水道,不得随意倾倒在街面、人行道上。
(五)整治乱张贴悬挂广告。严禁任何单位、商户和个人在非指定位置上乱涂、乱写、乱悬挂、乱张贴广告、乱放广告牌,凡占用公共设施或场地设置条幅、拱门、汽球、彩旗(带)或张贴、喷涂宣传标语的,需经批准后方可设置,所有广告及标牌要做到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安全稳固。违规设置的店标牌、广告牌、横幅、小广告,一经发现,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得随意开展营销等活动;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招揽顾客,影响其他居民。
(六)整治集镇环境卫生。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门前必须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共同维护门前卫生(地面、墙面、招牌干净)和秩序(责任范围内无乱停放车辆、无乱堆放杂物、无占道现象),并对不良行为及时劝阻。不得随意更换不同形式的店面招牌,确需更换的,需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程序进行办理。镇村干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集镇房屋屋后的卫生,对房前屋后卫生整理不到位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严禁在集镇范围内违章搭盖或新建房屋;严禁乱种乱养,严禁在已征地块种植蔬菜和养殖家禽;严禁在河道、水渠100米范围内养殖家禽。
(七)整治破坏集镇风貌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损坏、占用和挪用集镇公共设施、破坏街道绿化;禁止任何人和企业单位私自乱砍行道树、破坏集镇形象;不得侵占公路沿线绿化带进行乱搭乱建;不得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阻挠保洁人员正常开展清洁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潞江镇集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程量大、时效性强,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成立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多部门配合的集镇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组织、有步骤地坚持长期开展集镇整治活动。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做好动员和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居民的认识,取得他们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公共卫生、建设家园、爱护家园、管理家园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形成“人民集镇人民建人民管”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集镇各项管理规章。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