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镇小平田集镇提升人居环境包保责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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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8-9-/2021-091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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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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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09

潞江镇小平田集镇提升人居环境包保责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小平田集镇精细化管理水平,迅速扭转集镇“脏、乱、堵”等现象,把小平田集镇打造成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道路畅通、舒适文明的旅游小镇,促进潞江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小平田集镇提升人居环境包保责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小平田集镇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分管领导牵头,各办(站所)具体负责的包保责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小平田集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绿化美化、街道秩序和公共设施等进行集中整治。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包保责任制,集中开展小平田集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活动,有效遏制集镇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车辆乱停、摊点乱摆、损坏设施等“脏、乱、堵”现象,打造集镇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树立健康文明生活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

l.要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清扫保洁任务,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持清洁。

2.不得向责任区内倾倒垃圾污水,要保持责任区清洁、

无垃圾、无废弃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维护责任区内门面、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3.无外露炉灶、烧烤架,无油烟、油渣污染。无空调向街道排水现象。

4.垃圾要进行袋装,投至在指定的垃圾桶(箱)内。不得在公共垃圾容器内倾倒建筑垃圾、死禽和动物尸体。

(二)镇容镇貌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镇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服从度假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规定程序到镇村建办和规划建设局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2.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街道临街建筑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镇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沿街外观残损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

3.集镇内所有墙壁及铺面上沿禁止搭建遮阴棚及雨棚,门市商品应摆放整齐,所经营商品不得超出主体建筑物。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行道树、电杆、路灯杆、建筑物等设施上,任意设置、张贴、悬挂、刻画各种标语、广告和其它张贴物。绿化树木上无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钉乱搭现象。

5.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门面装饰等的设置必须符合集镇规划、建设、管理要求。确需设置广告的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生毁损的、污染的,应当及时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三)绿化美化

1.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花坛、绿地的日常养护和管理。不允许私自在绿化带里种植与绿化不一样的植物。发现病虫害,树木枯死、折断应及时上报。

2.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绿化树木无攀折损伤。禁止将污水、脏水尤其是带有腐蚀性的污水泼向花草树木现象。

3.责任区树木、花坛、绿地因人为或意外毁坏、死亡的,责任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指证破坏人。

(四)街道秩序

1.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责任区内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按划线规范停放,首尾一致。

2.严格遵守集镇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和制止在店外责任区内违规设立摊点、占道经营、堆放杂物、乱搭乱建等行为。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无乱堆乱放。

3.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音响电器招揽生意。

4.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5.对扰乱社会秩序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责任人发现责任区有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公共设施

1.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人行道、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人饮管道入户,禁止在人行道上架设管道以及建造洗漱池等行为。对产生的污水必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设施要求进行排放,禁止随意排放,禁止将污水排放到雨水井或其它地方。

3.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发现损坏及时报知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10日-9月15日)。一是在集镇人员比较密集的公共区域张贴宣传通告;二是利用集镇广播和村级广播广泛宣传加强集镇管理,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三是组织潞江镇执法队深入潞江镇集镇街道所用商户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通告的。通过多种方式层层进行动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集中开展集镇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等告知广大商户和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集镇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采取主要领导挂片、分管领导负总责、各办(站所)具体负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平田集镇综合整治行动。对小平田集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绿化美化、街道秩序和公共设施等进行集中整治,迅速扭转集镇“脏、乱、堵”等现象。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对好的方法和措施要做到长期坚持和持续巩固,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和立行立改,坚持边整治边巩固,全面提升小平田集镇人居环境,把小平田集镇打造成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道路畅通、舒适文明的旅游小镇。

五、责任分工

以潞江镇人事分工方案为基本遵循,结合小平田集镇街道分布进行责任划分,详见潞江镇小平田集镇提升人居环境挂包任务分解表。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