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阳区旅游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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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0719-X-08_E/2017-121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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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1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云南省旅游行业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云旅发〔2017〕22号)和《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旅游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的通知》(保旅发〔2017〕42号)要求,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隆阳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全平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原则,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旅游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力争到2018年,在全行业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成立隆阳区旅游行业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隆阳区旅游发展局局长陈永军任组长,副局长伍虹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业管理股,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旅游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区、责任岗位的网络化管控体系。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执行的力度,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劳动保护、职工健康、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涵盖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防长效工作机制。

2. 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旅游企业要以事故预防为重点,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分析、辨识和评估制度。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危险因素。对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3. 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进行分级管理,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动态科学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绘制本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4. 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认真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落实责任部门、岗位,进行分级管理。制定管控措施清单,对每个风险点都要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严格实施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岗位责任卡制度,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安全管控档案。

5. 实施风险公告警示。旅游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0号)要求,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

6. 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旅游企业要根据行业标准,针对每一风险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企业实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公示整改情况的常态化,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发现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从业人员。

7. 加强危险源管控。旅游企业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完善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在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中明显标注,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旅游企业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我局将严把旅行社设立许可审批关,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设立;凡安全生产不达标、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评定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在日常检查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星级等级标准。

9. 强化旅游安全管控。各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法合格的供应商定购产品和服务,严格实施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检测和评估制度,依法履行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发现有安全风险的产品和服务,要立即采取安全保障措施;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森林防火、防止拥挤踩踏、反恐怖防范等安全管控工作,坚决杜绝违章生产经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到位。

10. 抓好日常安全检查。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我局开展经常性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旅游旺季、节假日、旅游节庆活动、汛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疫情等重要时段。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要认真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职责,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旅游活动安全。

11.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旅游企业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制。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12. 加强安全应急管理。旅游企业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各旅行社要根据经营产品和服务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后,应急响应及时,应急处置妥当;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强化现场救援演练,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响应及时,应急处置妥当。旅游企业要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旅游企业要深刻认识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构,周密安排部署。要深入研究旅游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旅游企业和关键环节,加快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推动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强化统筹推进。旅游企业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部署、协调推进。我局将按照季节特点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关键环节,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执法措施,严处重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宣传发动。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要利用本单位的宣传栏和电子大屏,大力宣传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鼓励广大公众对旅游企业进行监督,促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