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对保山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进行修缮及运营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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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3777—3-02_H/2016-090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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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02

关于委托第三方对保山奥林匹克

体育中心进行修缮及运营管理的通告

为使保山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更好的发挥作用,同时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对保山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进行修缮和运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场馆现状

保山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由重庆大学工程设计院设计,保山奥新产业集团承建。工程于200610月开工建设,2008年主体工程基本竣工。中心海拔高度为1670米。占地182.02亩,总建筑面积42612.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86亿元。

(一)综合体育馆。建筑基底面积5928平方米,建筑面积13770平方米,主体一层,局部四层,建筑下部结构形成为钢砼框架结构,上部为钢网壳结构,顶部为阳光板屋面。容纳4000人座位。可提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手球、体操、武术和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和体育比赛。内有电视转播安全设施、电视大屏设备、会议室、教练室和运动休息室等,设施设备较为齐全。

(二)体育场。体育场建筑基底面积8697平方米,建筑面积16040.77平方米。主体一层,局部四层,建筑结构形式下部为钢砼框架结构,上部为钢网结构。容纳20000人座位的看台,内设塑胶跑道田径场。可满足田径、足球等项目的比赛和大型文体活动演出的功能,设有运动员休息室、贵宾休息室、卫生间和更衣室等设施。

(三)游泳、跳水馆。游泳馆建筑基底面积5311.78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1.4平方米。主体一层,局部四层,建筑结构形式下部钢砼框架结构,上部为钢网壳结构。容纳1500-2000座位。所有设施设备均按照国家游泳、跳水比赛的标准进行建设。

(四)场外配套设施。建有室外塑胶面灯光篮球场2块,200米塑胶田径场(7人制足球场)1块,塑胶灯光网球场2块,沙面门球场1块。同时建有健身路径及景观设施、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

二、委托范围

由受委托方根据双方共同商定的修缮范围全额投资进行修缮,委托方特许受委托方一定年限的运营管理权限作为其投资回报。

所有修缮资金(含前期设计费)及后期运行经费均由受委托方全额投资。

三、修缮范围及标准

(一)修缮范围。按设计要求由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共同商定,但修缮后必须达到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要求。

(二)修缮标准。按照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共同商定的结果,接受委托方的监管,坚持以下原则:第一,不能破坏奥体中心的主体结构;第二,不能在广场上私搭乱建;第三,必须明确免费和低收费的范围和项目(低收费项目的收费价格以物价部门定价为准);第四,对收费项目以及开放时段、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新建设施需征得委托方同意并报市规划局批准方可建设,并不得随意改变原建筑物的结构。

四、报名要求、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均可报名。

(一)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信用记录、银行存款证明(存款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修缮运营管理计划书一份。

(二)报名地点。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体育股。联系人及电话:刘  怡 0875-2168577

(三)报名时间。201692日至201699日(双休日顺延)。

五、受委托方的选定

报名截止后,由委托方组织项目谈判小组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以及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打分,最后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受委托方。有且只有一家报名时,经项目谈判小组认定该单位具有修缮管理运营资质的,则由此报名单位直接对保山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进行修缮和运营管理。受委托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委托方提交项目投资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签订

受委托方确定后,双方就修缮及运营管理的具体事项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签订合同。

特此通告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