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集中开展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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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798377733-/2022-03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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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2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集中开展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命案防控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部署,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引发的风险隐患,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命案防控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 〕65 号)、及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集中开展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2〕24 号)要求, 决定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底,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再开展1次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结合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 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查找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工作理念,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命案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化解管控金融放贷行业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尤其是可防性命案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住引发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 “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紧盯“网络借贷”“投资理财” “上把子”“高利放贷”等容易引发 “民转刑”案件的矛盾隐患,强化责任落实、排查化解和包保稳控,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 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金融放贷行业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建斌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 虹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光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长勇 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何银凤 办公室主任
代灵江 组织人事股股长
李晓榕 文旅事业股股长
赵静容 文物和博物股股长
祝嘉鸿 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股长
舒绍磊 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甘 湉 智慧文旅股负责人
马艳平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杜筱楠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刘明华 图书馆馆长
宋 艳 文化馆馆长
段月松 文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股,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晓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代灵江兼任,赵青配合做好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分别负责本股室、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上把子”、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网络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全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汇总、分析、研判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调督导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依法有序稳妥处置矛盾纠纷。
2.局机关各股室、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负责本股室、馆、所干部职工及家属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并妥善进行处置。
3.局机关各股室、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承担开展本股室、馆、所内专项行动主体责任。依托 “十户联防”五级网格开展 “上把 子”、 非法集资、网络借贷、高利借贷、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全面落实监测预警及源头稳控措施,妥善处置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底前)。局机关、所属二级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借势借力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排查化解阶段(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以家庭安全风险评估为主要抓手,将易激化、可能引发 “民转刑”案件的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对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 “拉网式”集中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一实行台账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制定化解稳控方案,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化解时限,集中力量进行化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化解稳控措施。对确实难以在短期解决的矛盾纠纷,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包保稳控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有效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迅 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日常生活中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由非法集资、“上把子”、 网络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重点关注参与非法集资、网络借贷、老板失联、“把子” 不结、“把头”跑路、暴力讨债利益受损群体,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金融放贷行业矛盾纠纷,按照产生原因、资金规模、涉及人数、责任单位、包保责任人、解决办法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命案防控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 〕65 号)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 “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措施。
1.对潜在的、规模不大、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运用行政手段予以制止和规范;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以判断的线索要及时上报隆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多部门协商研究妥善处置。
2.对已立案的金融风险案件引起的矛盾纠纷,要逐案分析风 险状况,坚持通过司法程序稳妥做好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资产处置和维稳工作。
3.对已审结还未完成善后处置的金融风险案件,要及时梳理,成立案件善后处置工作小组,清理涉案债权债务,妥善做好清理清退工作。
(三)强化矛盾纠纷监测预警。要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对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好风险动态监测,按照矛盾纠纷性质、积累时间、冲突程度、当事人情况及其他苗头,综合分析、评估,按风险高低分级管理,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分析研判各类情报信息,实时掌握涉稳风险苗头,制定处置预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实行包保制度。对存在群体性聚集和个人极端暴力行为隐患的群体和个人,及时预警。对利益受损群体中的重点人员,要逐一分析研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资源贴紧跟进,面对面教育,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妥 善化解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分工协调推进。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完善研判会商机制,适时交流信息、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举措,跟踪问效,协调推进工作。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息渠道。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二级单位要强化信息报送、交办、反馈,确定专人负责台帐汇总、信息报送,相关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及时上报。联系人:代灵江,联系电话:3067010,邮箱:lywlzzg@163.com。
附件: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台账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