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1年度旅游革命指标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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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2-0117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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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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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17

隆阳区2021年度旅游革命指标评细则

(考核方式:非实地 基准分:85分)以下指标为加减分值

序号

指标名称

绩效要求

评分标准

查验

方法

1

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策划

全面梳理辖区内文化旅游资源,编制区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资源禀赋、发展优势、土地性质等积极主动开展项目包装策划

1.年内开展乡镇(街道)、村级文化旅游专项规划或可研报告编制,每个得2分;

2.编制具有可落地性的招商引资项目书,每个0.5分

文本资料及日常掌握情况

2

旅游品牌化创建申报

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化创建工作,将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乡村旅游点、特色产业聚集区、传统村落、文保单位、红色旅游点等提升创建为A级旅游景区;注重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链培育打造,创建旅游名镇、名村;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品牌。

1.申报创建4A级旅游景区,通过一个得5分3A级旅游景区,通过一个得3分;2A级旅游景区,通过一个得2分;

2申报创省级旅游名镇,通过一个得5分;省级旅游名村,通过一个得3分;

3.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文化旅游品牌,视乡镇的参与情况给与1-3分加分。

 

 

各乡镇申报及日常掌握情况

3

旅游项目推进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年内有文化旅游项目签约落地;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帮助业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年内有文化旅游项目进入旅游固定资产

项目库并产生有效投资。

 

1.年内签约落地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每个2分;

2.年内有文化旅游项目进入旅游固定资产项目库,每个1分;项目产生有效投资,按(投资入库金额÷500万×0.1)计分,最高5分。

 

 

各乡镇申报及日常掌握情况

 

4

 

文旅融合发展

 

 

 

加强文化阵地巩固,建好、管好、用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打造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功能融合点。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扣分项: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被占用、改变用途扣5分;乡镇(街道)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被占用、改变用途的按5个及以下扣1分,6个至10个(含10个)扣2分,10个以上扣3分;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闲置扣4分;乡镇(街道)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闲置的按5个及以下扣1分,6个至10个(含10个)扣2分,10个以上扣3分;

3.乡镇(街道)无综合文化站扣3分;乡镇(街道)辖区内,村(社区)无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按5个及以下扣1分,6个至10个(含10个)扣2分,10个以上扣3分;

加分项:1.打造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功能融合点,建成1个得1分;

2.积极申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申报成功国家级一个得5分;申报成功省级一个得3分;申报成功市级一个得2分;申报成功区级一个得1分。

各乡镇申报及日常掌握情况

5

旅游市场管理(扣分项)

 

认真贯彻执行文旅市场管理法规,落实省市区关于旅游市场管理要求和规定,确保旅游市场管理秩序规范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效、服务质量好。在考核年度内未出现游客投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安全责任事故和行政处罚案件,努力营造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

1.每出现1件游客投诉件并按时限、按要求(投诉人满意)处理完成扣2分,超时办理、应付式办理(满意度不达标)或不办理扣3分

2.在景区、星级酒店等旅游目的地每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被区级通报扣2分,被市级通报扣4分,被省通报扣6分,被国家通报扣8分(以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通报文件为准)

3.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因违反市场管理法规被行政处罚每起案件扣3分

4.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被公安部门处罚或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通报文件为准)扣2分,被市级通报扣4分,被省通报扣6分,被国家通报扣8分。

日常掌握情况

 

 

备注:扣分分值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不足10分按实际扣分计;最终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不到100分按实际分值计。因旅游革命考评在全区考评中占30分,故各乡镇最终考评得分为:总分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