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旅企业重点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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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1-0611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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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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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6-11

隆阳区文旅企业重点监管措施

 

为深入推进隆阳区文化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文旅发2019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监管措施。

  一、建立文化旅游 “红黑榜”制度的目的及意义

    适时发布文化旅游红黑榜的目的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时代风尚、构建社会和谐,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弘扬文明旅游风尚,不断提高旅游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文化旅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区文化旅游产业整体素质。

   二、发布时间及方式

   本制度自201951日起实施。原则上每月发布一次。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

   三、发布内容和范围

    “红黑榜,即文化旅游红榜和黑榜的简称,是通过官方网站和报纸、网络等社会媒体对文明旅游行为的表扬和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曝光来体现。涵盖A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游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对诚信经营的文化旅游企业和先进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公开表扬;

   (二)对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经营行为中的诚信缺失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三)对游客和消费者的文明行为和先进事迹进行表扬,对游客和消费者的严重不文明行为,上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予以曝光。

   四、红黑榜评选条件

  (一)红榜评选条件

    1.受到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表彰的文化旅游企业或个人;

    2.年内收到表扬信、感谢信或锦旗数量排名在全市位于前列,并经市级以上文化和旅游部门认定的企业或个人;

    3.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经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认定或奖励的文化旅游企业或个人;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文化旅游企业或个人;

    5.经过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文化旅游行业组织竞赛、评选或创建活动中获奖的企业或个人;

    6.其他先进行为。

  (二)黑榜评选条件

    1.同一季度内涉及导游强制购物、诱导消费,旅行社私自改变行程,旅游包车企业私自改变旅游线路,旅游星级饭店,已经通过等级评定的经济型酒店、特色民居客栈存在安全隐患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1次及以上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

    2.文化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属于文化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

3.文化旅游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涉文涉旅企业和个人;

4.文化旅游经营者和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负面舆情的;

5.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从业人员和游客、消费者;

6.文化旅游经营者和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程序

   (一)材料上报。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提供拟列入红黑榜的名单材料,上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和市场管理科。

   (二)研究确定。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讨论研究,确定红黑榜单位或个人名单。

   (三)公开发布。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文旅和宣传推广科对接媒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官方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

   六、监督管理

   (一)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建立以文化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为基础的文化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

   (二)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有不良信息的文化旅游经营者和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的不良信息后,供社会监督。

(三)局相应股室在初步审核文化旅游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其他与文化旅游活动相关的申请时,应当查阅申请人是否在红黑榜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名单中,限制准入。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