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0-093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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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30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0 年,我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建设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和数字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市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全面启动;力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4 项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32 项以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160项以上;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5 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62 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220人;力争成功申报1 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达到3 个,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传习馆(所、室)数量达到25 个以上。